重庆法制网讯 8月15日下午,綦江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和法警大队同志冒着室外近50度的高温,对该县东溪镇数户村民阻挠垃圾车运倒垃圾一案进行先予执行,让东溪、镇紫、盖石等场镇堆积了三天的垃圾得以运出,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居民的好评。
由于东溪镇竹园村四社部分村民以给其造成环境污染和身体健康损害为由,组织村民拦截、扣留了綦江县东溪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运渣车。三天来,东溪、镇紫、盖石等场镇的垃圾无法运出,堆积如山,加上持续的高温天气,空气中弥漫着腐臭的味道,时刻存在爆发疫情的危险,近万居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无奈之下,环卫公司到綦江法院起诉,要求先予执行。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綦江法院决定先予执行。
15日2时许,在室外近50度的高温下,该院第二人民法庭和法警大队的干警进入执行现场开始工作,有的与村民谈心,了解他们反映的问题,有的送达法律文书,有的将拦在车前的老人、妇女劝离。在烈日的暴晒下,干警们一站就是三个多小时,挥汗如雨,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却没有一人退却。18时左右,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村民们听从了法院工作人员的意见,同意不再阻拦,运渣车顺利开出,执行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