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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电力局筹资建房:领导出资10万可获别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点击数1609  更新时间:2006/8/14 8:41:26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李堂平

    据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然而,到购房时,局领导却购得联体别墅,中层干部是多层楼房,普通职工只能选择高层楼房,而其间的差价十分巨大。此事引起职工强烈不满,纷纷要求退房——
  说是为职工谋福利,每人出资10万元造房,但选房时却是局领导拿联体别墅,中层领导拿多层,普通 
职工拿高层,职工对此强烈不满。

  出资10万元盖楼

  2004年底,浙江湖州市有一块闲置了很长时间的商品房土地引人关注,这块地共有173亩。土地的买主是浙江振兴阿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通过湖州市政府公开拍卖所得。

  但是阿祥集团一直没有力量开发这块土地。按照规定,土地闲置两年国家就要无偿收回。当时由市领导协调,湖州电力局和阿祥集团决定合作开发这块土地。于是,电力局下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浙江泰仑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阿祥集团合资成立了浙江湖州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仑公司占65%股份,阿祥集团占35%股份。

  湖州市电力局职工说,2004年底,为了把房子盖起来,电力局领导要求职工借钱给单位,每人10万元,并承诺造好以后按成本价卖给职工,如果不参加,造成房子后,没出钱的人就没有资格按成本价买房。“当时领导说,这不是福利分房,不是集资建房,一切按市场化运作”。

  能买到成本价的房屋,电力局的职工都非常高兴。电力局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甚至离退休人员共1300多人都参加了,标准是在职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离退休人员每人出资8万元。有些职工当时拿不出10万元钱,电力局就想办法与银行联系,先由银行贷款给职工,职工再把钱借给单位,职工支付商业贷款的利息,单位付给职工存款利率的利息。由于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职工自行承担亏空部分。

  有了职工凑出来的近1.3亿元钱,2005年5月,该地块终于破土动工了,小区的名称叫“天盛花园”,建筑面积207085平方米,建筑形态主要以小高层为主,有部分多层住宅和联体别墅。计划总投资6.5亿元,分期开发完成,2007年6月底竣工。

  购房方案引争论

  今年6月,泰祥房地产公司拿到预售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在10日之内进行预售。按照泰仑公司和阿祥集团的约定,“天盛花园”共有1610套房子,湖州市电力局拿走1300多套。这1300多套如何分呢?

  据湖州市电力局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04年底,电力局就起草了《天盛花园商品房购买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了购房对象,申购规定,房屋价格和选购次序。经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修改成第二稿后提交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2005年1月18日召开了局职代会联席会议,进行了表决通过。

  这位负责人说,这个《办法》将购房选购次序分成8个档次。第一档为在职处级;第二档为离休享受厅级待遇干部和离退休的原处级干部;第三档是离休干部;第四档是在职副总、科级等中层干部;第五档是退休的原中层干部;第六档是在职职工;第七档是其他退休退养职工;第八档为更名为其他人者。拿到《办法》后,职工们反响强烈。

  今年7月14日,电力局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对职工们所提的意见作了解释,并就排序进行了小幅调整。

  联体别墅能赚50万元?

  7月14日下班前几分钟,有职工听说《排序办法》在市电力局的内部网上公示了。按规定公示为5天,因为7月14日是星期五,第二天和第三天是双休日,职工们看不到,实际上职工们看到时已是星期一,而星期二公示就结束了。“这样的公示,职工哪有时间发表意见!”一些职工说。

  7月23日,购房排序表正式发给每名职工,顿时在职工中“炸开了锅”。因为按照这个排序表,局领导优先选房,联体别墅自然是首选,中层干部能选多层,而普通职工只剩下高层楼房了。

  房子由局领导先挑。现职8名局领导和两名中层领导购得26套联体别墅,而100套多层楼房在中层领导挑完后,只有少量的留给了普通职工,剩下的1000多套高层和小高层全归普通职工依次选购。

  这还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令职工有意见的是房价。与“天盛花园”一路之隔的同等楼盘“城市之星”相比,三种楼房的价格相去甚远。

  有职工算了一笔账:一套250平方米的联体别墅(带40平方米的免费地下车库及储藏室),利润在50万元左右,而多层楼房的利润也在10万元左右,而职工购得的高层和小高层不仅没有赚到钱,帮企业贷款的反而亏损。

  有职工说,“城市之星”联体别墅的地下车库为每平方米5000元,“天盛花园”联体别墅地下车库每个40平方米不要钱;“城市之星”自行车库每平方米2500元,“天盛花园”20平方米的车库每平方米1750元;“天盛花园”高层和小高层当初承诺的地下车位是7万元,现在要9万元,而且不买车位就不允许按成本价买房,可一般职工要车位何用?

  有许多职工当即表示退房,但是一些靠商业贷款的职工就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虽然10万元本金分文不少,但却倒亏了约7000元利息。还有些职工是在2004年卖了当时已经买的房子,等“天盛花园”的“成本价”房子的,这样的结果更令他们叫苦不迭。

  “一样出10万元,凭什么就有人赚有人亏?这算不算以权谋私?”

  据了解,浙江省电力局已着手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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