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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远嫁台湾遇人不淑,被虐至大小便失禁
作者:龙淼邹宇  文章来源:重庆时报  点击数660  更新时间:2006/8/26 8:20:02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李堂平
    核心提示:朋友牵红线远嫁台湾却惨遭性虐,重庆女子偷拍取证状告台湾老公。专家称即使法院最终判决男方有虐待罪但可能因为对方是台湾人而难以执行。   

野蛮的丈夫虐待张燕的药片、胶带等工具 本报记者 万难 摄 

     据重庆时报讯(记者龙淼邹宇) “他就像一个魔鬼,我的精神都要崩溃了,几次想跳楼了断”。从重庆到台湾,31岁的合川女孩张燕(化名)想追求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接连遭受毒打令她迷茫;从台湾回到重庆,原本想重新开始有尊严的生活,但又遭受令人发指的性虐待……

  朋友牵红线远嫁台湾

  张燕于1994年只身来渝,2004年应聘到一家公司的经理职务,在朋友的介绍下,她开始与比她大6岁的台湾男子刘明(化名)接触。

  11月19日,两人开始了第一次电话聊天,电话了解到刘明家住台湾桃园县,在一家企业开车,每月工资6万新台币(约1万人民币)。2005年6月16日,刘明带着父母和4个兄弟姐妹来渝,与张燕举行了隆重的婚礼。12月,张燕辞掉工作随刘飞赴台湾。

  饭桌放屁遭毒打

  抵达台湾后,张燕开始感觉丈夫刘明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有时由于上网后未将键盘还原,被刘明当众破口大骂;有时,由于没有洗衣服被大吵;甚至多次被要求强迫性行为,例假期间也不例外……张燕要求离婚,换来的却是所有证件被没收。

  2006年3月5日,全家吃饭时张燕忍不住放了个响屁,遭受了毒打,嘴角青紫,眼角流血,全身多处伤痕。3月6日,张燕到当地家庭暴力举报中心报案,但被告知需验伤证明后,张燕被迫放弃此念头,因为此时她的钱被刘明收光,已无钱去医院验伤。由于面子观点,一直未将这些事告诉家人及朋友。

  被虐待大小便失禁

  直到今年6月底,由于母亲生病,张燕才借机向丈夫请假返渝,而刘明每天至少打30个电话了解行踪,8月2日,刘明追到重庆。4日凌晨1时许,平时酒力不错的张喝了两杯酒后,便感觉头发晕,这时刘明强行要和她发生性行为,途中用胶带捆绑其双手,一边扇耳光,一边用摄像机拍摄下全过程。直到20分钟后张燕跪着哀求“我跟你回去,给你生个小孩,”听罢刘明才停止虐待行为。

  当日早晨刘明又一次实施了相同的虐待行为。两次惨不忍睹的虐待后,张燕下身剧烈疼痛,并出现大小便失禁。在这种巨大的恐惧感下,张一度想过从自家16楼窗台跳下去。

  骗丈夫写保证书取得受虐证据

  坚强的张燕最后还是挺了过来,一日,她故意将刘明支出门购物时,张燕拿起相机,将所有用于虐待的器具拍摄下来,并悄悄到医院验伤。为收集更多证据,张还要求刘明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强迫发生性行为及实施暴力殴打。

  8月7日张燕到派出所报警后,刘明“同意”离婚。次日,张在婚姻登记中心迟迟未等到刘明的身影,回家后竟发现,家中家具、灯具、电器全被砸碎,衣服被撕碎……

  目前,虽然刘明已回台湾,但每日会不停来电骚扰。昨日采访间隙,张燕的电话仍响个不停,“现在看到台湾的号码,我全身就会发抖……”目前,张已请来律师,申请离婚的同时,要求追究刘明多次虐待的刑事责任。

  昨晚9点37分,记者拨通刘明的手机,对方了解记者身份和来意后,直接挂断电话,之后再也无法接通。

  新闻面对面

  记者:如何评价这段婚姻?

  张燕:恐怖,恶心。

  记者:你认为是怎么造成的?

  张燕:错在当初没有充分了解。还有就是自己太顾面子,没敢告诉家人。

  记者:下一步作何打算?

  张燕:告他,讨回公道。并劝诫其他姐妹,以我的经历为鉴。

  法学专家:执行可能成为难点

  赵树乾律师认为,目前张燕掌握多项证据,诉讼胜算较大。

  但西南政法大学谭向北副教授表示,此案中既然双方在大陆取得结婚证,加上女方又未取得台湾籍,可以直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实行“公告送达”,以书信形式告知男方,即使男方不愿到庭,法院也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由于台湾具有一定特殊性,并有自己的法律,即使法院最终判决男方有虐待罪,但执行起来较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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