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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了十七年的“绊嘴胡”剃下来了
作者:杨厚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43  更新时间:2007/12/6 10:27: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杨厚喜 杨至爱) 12月5日,笔者从湖北省枝江市经济商务局获悉:原枝江县马店镇理发社拖了17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于近日得到圆满解决。
  该理发社成立于1964年,属集体合作商业企业,在册职工16人。自1990年以来,该单位一直无法定代表人、无组织机构(包括财务核算机构)、无证照(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职工均已自谋出路。是个地地道道的“三无企业”、“空壳单位”,长期处于无人负责的局面。
  据了解,1992年,原枝江县商业总公司曾要求理发社推举负责人,自行组织起来处置资产,安置职工,解散企业。但推荐的负责人不履职,导致该单位退休人员不能领取退休金,职工得不到安置,产权属理发社的8套住房被少数职工长期无偿占有。该单位职工多次联名向枝江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写信反映理发社问题,要求将被少数职工无偿占有的8套住房进行处置,所得收益用于安置职工。
  2005年6月,枝江市经济商务局牵头,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推荐产生了3人核算小组,宣布企业自行解散。要求由核算小组负责自行组织起来,制定方案,处置资产,安置职工,解决有关遗留问题。核算小组成立后,做了大量工作,并处置了1套住房。但由于存在许多困难,工作无法继续推动下去。2007年初,枝江市经济商务局及时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核算小组工作。制定了《枝江市理发社资产处理及分配方案》,送达到每位职工手中征求意见,通过签名同意。对余下的7套住房优先原住户购买,并先后两次召集住房户座谈会动员认购。原住户购买后还剩6套住房,然后向社会公开出售。资产全部处置变现后,在枝江市经济商务局组织下,制定了《枝江市理发社利益分配方案》。2007年11月6日,召开原枝江理发社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此方案。根据讨论通过的方案,于11月9日将现金发放给每一名职工。2007年11月15日,枝江市经济商务局致函枝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将原枝江理发社职工纳入社会保障系统。这一蓄了十七年的“绊嘴胡”终于剃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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