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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县司法局:抓实“五点”,切加实加强“六五”普法工作
作者:姚建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0  更新时间:2011/2/23 10:40: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姚建国)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在“六五”普法启动年工作中,强化基础,抓实“五点”,切实加强“六五”普法工作。

    他们的具体做法:一是以全县8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普法宣传教育“切入点”,将法律进乡村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相结合,指导、协助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并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制作法制宣传厨窗,将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摘抄厨窗,面向村民宣传。

  二是针对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和矛盾纠纷频显等实际,以提供法律服务和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为普法宣传教育“着力点”,通过个案反复耐心细致地宣讲《土地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在服务群众中,讲解法律,教育群众,从而达到“调处一件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效果。

  三是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同时,以学生学法带动学生家长学法为普法宣传教育“连结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小手牵大手”互动学法活动。每年制作法律考试试卷和答题卡,通过学校学生带回家与家长共同完成,促进村民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是针对越来越多的村民进城务工,早出晚归的特点,找准普法宣传教育“时间点”,制定学法计划,在节假日和村民休闲时间,利用宣传车,由工作人员和村居干部原原本本通读法律条款,同时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学法中心户活动,坚持每周中心户集中组织学法、议法,加快掀起全县第六个五年普法热潮。

    五是一改过去“我宣讲什么,村民就学什么”的普法形式,为“村民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村民容易接受什么形式,我就采取什么形式宣讲”的普法形式,寻找普法宣传教育“兴趣点”。一方面将发生在村民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评析,编印成册,并发放到村民手中,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另一方面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编成短信,利用学校收集家长的手机号码,通过电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普法短信,让村民真正学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大增强法律进乡村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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