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通讯员 王海滨)3月1日21时10分,山东济宁市任城公安分局李营派出所110巡逻民警成功将一名爬在某建筑工地11层楼顶欲轻生女子成功说服,将其从楼顶劝下,避免了不幸事件的发生。 当日晚上20时38分,正在辖区街面展开治安巡逻的在任城公安分局李营派出所110巡逻接群众报警称在某路交叉路口附件某工地11层楼顶有一女子欲轻生,接到报警后,李营派出所110巡逻民警感到事态紧急,迅速达到指定位置,爬到楼顶发现该女子正在站在楼顶,并大喊着不让人靠近,看到此情况后,李营派出所110巡逻民警先稳定该男子情绪,缓和紧张形势,其次与该男子逐渐沟通,让其说出苦衷,答应协助其解决烦心事情,最终经过30分钟的交涉,该男子情绪逐渐缓和并走下楼顶。 据了解,该女子名叫周某(女,23岁,汶上县某镇人),半年前自己在汶上某超市上班期间认识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感情很好,但是周某的父母很反对两人交往,1日上午周某因父母反对其与男友交往,与家庭闹翻后,自己一个人来到济宁,下午1时许,自己身上所带钱已花光,想到某超市找个活干,被拒绝后,心中多日来的压抑及烦恼无处发泄,便偷偷地溜上某建筑工地楼顶,想等天黑后寻短见。被劝下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好教育,在得知一天没吃饭的情况下,民警将周某带到附近一饭馆就餐,并给了其回家的路费,事后周某十分后悔当时的举动,并保证回家后给父母道歉,以后不再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