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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销售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要途径
作者:黄秀玲  文章来源:法讯网  点击数258  更新时间:2011/3/24 9:54: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黄秀玲)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网上交易规模日渐增大,通过网络平台实施商品交易已经成为我国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之一。与此同时,网络交易的便捷性和虚拟性也使得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活动日益猖獗。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亮剑”行动,有力的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也破获了大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使得该类犯罪由地上转入地下,由实体门店转入虚拟网络,网络销售俨然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要途径。

一、此类案件特点

    1、通过虚拟社区发布信息、招揽客户。以往网上销售侵权商品的人员多降低价格来吸引客户,但当前如“淘宝”等正规大型的商品交易网站会对标价明显偏低的店家进行监控,所以低价战略已失去作用。犯罪嫌疑人转而在各类虚拟社区内(例如淘宝社区等)发布消息,并在消息、网帖标题中添加有关商品的关键字,以提高被消费者搜索到的概率。由于网站管理员对虚拟社区的管理相对较松懈,因而通过该途径发布的售假信息较难被查获。

    2、运用“支付宝”、网银转帐,提高信任度。由于犯罪嫌疑人销售的均是侵权商品,不受法律保护,虽然其在网店内的标价与正品相差无几,但当客户前来询价时,其会主动提供折扣或优惠以吸引消费者购买。同时为增加交易的可信度,犯罪嫌疑人接受消费者包括“支付宝”、网银转帐、货到付款等多种支付方式,其便捷多样的交易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对其的信任。

    3、制作精美广告,吸引消费者。犯罪嫌疑人均制作精美广告,加以正品的图片,配上令消费者心动的广告词,以此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并使消费者放松警剔而购买。特别是在购买服装、鞋帽等商品时,犯罪嫌疑人会假称外贸尾单来欺骗消费者,达到购买的目的。

    4、逃避打击。犯罪分子销售侵权商品均不提供正规发票,只是附带一张收据,内容也非常模糊,同时为了防止客户投诉影响销售均会主动提出和客户和解,以此逃避打击。

二、打防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醒广大消费者切莫贪图一点小便宜而购买侵权商品,保护自身权益。

    2、会同网监部门加大对网络出售侵权商品的打击力度,在网上公安栏目设立侵犯知识产权举报专栏,向社会广泛公布征集线索,汇总分析网络侵权行为的高发区域和打击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3、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淘宝、易卖、当当等大型网络商务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商品的网站管理制度,堵塞侵权商品网上流动的主要渠道,使得犯罪份子有货出不了,有货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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