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点击TOP(10)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勇涉嫌受贿被公…
·骗子为何52000元定制一束“现金花儿…
·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
·足协竞赛部原部长黄松涉嫌受贿案已…
·最高检:依法审慎监督,遏制虚假诉…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涉诈洗钱组织
·面对11年刑期的判决书,他说出替公…
·母子对薄公堂 调解延续亲情
·最高法: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陕西省政协原主席韩…

警车进村喊话“恁庄…

北京丰台警方打掉一…

最高法:能“活封”…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政法动态 >> 正文
车主因修车费高昂2年未提车遭修理厂控告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姚民等 点击数:1243 更新时间:2011/9/2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车主因修车费高昂2年未提车遭修理厂控告〗的最新评论:

     

        据扬子晚报报道(作者  姚民 吴孙克 沈知勤 彭昊 )车子早已修好,车主却迟迟不来提车,还真有这样的稀奇事?近日,江苏吴江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09年1月10日,车主吴江驾驶某公司的一小型中巴车在行驶中与另一轿车发生碰撞,该事故造成多人受伤、两车受损。同年2月27日,事故车辆被拖至修理厂进行修理,经车辆保险人核损,该车修理费总计为45000元。同年8月17日,修理厂开具了相应的修理费增值税发票。修理厂也曾通过各种方式催车主付款提车,但车主既不来付费也不来提车,车子在修理厂一“睡”就是两年多。没办法,修理厂只好起诉车主,要求车主支付修理费和施救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在庭审中,车主针锋相对,认为修理厂从未告知车辆已修好,修理费也缺乏事实依据,更无法证实存在所谓的施救行为。对此,修理厂向法院提交了修理费发票和一份要求被告付款提车的通知及挂号信函收据,证明车辆在2009年6月修好后即通知车主前来付款提车的事实。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车主既然接受了原告开具的修理费发票,并就修理费已全部获得保险公司理赔,那么相应地也就认可车辆已修理完毕这个事实,因此,应该认定在2009年8月17日前被告的车辆已修理完毕。修理厂完成修理工作后,车主应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拖欠不付已构成违约,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最终,吴江法院判车主支付修理费及施救费,并赔偿修理厂相应利息损失。

        法官提醒:车辆受损后,车主往往拖到修理厂进行修理,面对高昂的修理费,有些车辆实际价值估计都可能达不到修理费金额,这种情况下,有些车主就采取不去提车或者委托修理厂卖车抵修理费的方式来达到不付修理费的目的,但是如果双方并未就上述事项签订书面协议,修理厂迟迟拿不到修理费,将车主诉至法院,车主就将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为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双方应该在修理前签订详细的修理合同,签订后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而不是采取消极的态度逃避合同责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