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村民欲卖女做童养媳 荒唐可笑
司法行政据反映及时介入 法不容情
法讯网讯(通讯员 杨娜)单身父亲听同居女友撺掇,欲卖女给同村的村民做“童养媳”。日前,开县白桥司法所成功制止了这起“荒唐的婚礼”。
家住开县白桥镇民兴社区的倪某,八年前丧偶,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女儿因为是超生,办不了户口,两岁起便由其大姨扶养。近日,倪某五十多岁的同居女友吴某撺掇倪某,把女儿接回来“许配”给同村的霍某做媳妇,想从中捞取一笔可观的“彩礼金”。同时大张旗鼓的呼朋唤友,拟定近期办理女儿“婚礼”。邻居中的“法律明白人”实在看不下去,到白桥司法所反应此事。
经查,倪某女儿现年12岁,因为营养不良,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样子,尚未接受义务教育。女孩命苦,两岁丧母后随大姨生活,五岁起便负担起了沉重的家务,常常半夜两三点起床生火、煮饭、喂猪。不知是出于无奈无知,还是对“婚后”生活的美好向往,对于“父母之命”的这起婚事竟然表示默许。“未婚夫”霍某现年25岁,在外打工,见同龄人纷纷结婚生子也开始着急,对家里安排的这桩“婚事”也表示赞同,并打算以双方协商的两万元“彩礼金”“娶”回“童养媳”。
据此,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法》相关内容,并对他们的行为即将造成的后果进行了严肃警告。双方当事人最终承认了自己的主观违法意识,取消了这起“荒唐的婚礼”。由于司法所的及时介入,这起“无知村民卖女做童养媳”案成功得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