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漯河市政府改口称“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为金属枪
新华网郑州4月11日电(记者 秦亚洲)河南省漯河市政府10日深夜发布消息称,“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为金属枪,这完全否定了此前漯河市政府发布的“房管局长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为玩具枪的说法。
10日上午,漯河市政府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是玩具枪,警方已经扣押提取了牛豪供述的这把“玩具枪”。
但是,10日夜间,漯河市政府又发布消息称:警方查明,在牛豪家中提取的塑料玩具枪系其为逃避法律责任,用塑料玩具枪顶替作案用枪,现已证实牛豪持枪作案,所用枪系金属手枪。目前,该枪已经提取,并已送检鉴定。公安机关正在抓捕其他参与打人者。
截至目前,此案中被警方刑事拘留的人增加至4人。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