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通讯员 谢辉】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驾驶人数量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酒驾入刑以来,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法院审判保障工作质量,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为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采取措施构筑“四道防线”,不断强化干警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干警酒后驾驶行为发生。
一是学习常态化,构筑“教育线”。及时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等新规定,使干警充分认识酒后驾驶问题的严重性和严禁酒后驾驶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干警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遵纪守法的专题教育。
二是规定明确化,构筑“制度线”。该院制定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用车,聘用专职驾驶员驾车,实行“一人一车制”即一名专职驾驶员负责一辆车,坚决杜绝干警自行驾驶外出,凡是干警需要出差办案必须向院行政办公室申请,施行出车签单制。
三是机制长效化,构筑“预防线”。从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入手,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对有饮酒嗜好的驾驶人员,专门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注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是纠察严格化,构筑“高压线”。 除全体干警之间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外,纪检监察和车辆管理部门也加强督察力度,对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随时开展督察,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和查处,坚决杜绝酒驾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