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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2年抓1.8万名外逃贪官,金融国企成重灾区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法宣网作者:姚冬琴 点击数:11908 更新时间:2012/6/5 文章录入:利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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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国12年抓1.8万名外逃贪官,金融国企成重灾区〗的最新评论:

    金融和国企是携款潜逃重灾区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携款潜逃的重灾区。在他们的调查中,外逃贪官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金融系统和国企,不仅贪官跑路多,卷走的金额更加惊人。

        2000年从澳大利亚押解回国受审的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萧洪彬,他制造了全国骗购外汇金额最大的非法经营案,骗汇7.6亿美元。

        2001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贪污4.83亿美元,2004年被押解回国。

        2005年,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卷款8.39亿元,与妻子一起逃往加拿大。

        “外逃贪官大多是国有企业‘一把手’,或者分支单位的‘一把手’,对于企业运营及财务有绝对的操控权,能够接触到巨额资产,利用手中权力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李成言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李成言还指出,不分行业看特征的话,“裸官”群体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大多数外逃贪官,第一步都是让孩子和夫人先出去,然后自己择机潜逃。这些贪官年纪都比较大了,如果亲人都不在身边,钱又都汇出国了,自己一个人在国内怎么生活呢?”因此,防逃,首先要看好“裸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今年2月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对此认同的人数均超过半数,分别为53.3%、53.4%、51.7%。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表示,外逃的政府官员大多年龄在50岁以上。比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出逃时59岁,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出逃时58岁,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出逃时57岁,等等。“政府官员往往在临退位时外逃。只有达到一定级别后,才有可能积聚巨额的不法资财。在位时,可以用权力掩饰自己的腐败行为,但一旦退位,害怕被追查,所以在临退位时一走了之。”

        这些腐败官员去了哪儿?根据林雪标的研究,他们当中,身份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的腐败官员,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等;身份级别相对较低、涉案金额相对较小的腐败官员,大多就近逃到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等;还有一部分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

        由于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多数欧洲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这给跨国追捕造成了现实障碍。而腐败官员却因此得以“逍遥法外”。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报道,诸如新西兰高档汽车销售商将来自中国的“小留学生”列为最高端客户;美国也爆出了富人区因不明背景的中国家庭迁入而拉动民宅价格上升的消息。

        “中国贪官外逃,在国外某些地方已经成了有一定影响的现象,比如,加拿大甚至有贪官小区,他们住在一起,组织起来,形成合力。”李成言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追赃是国与国的较量

        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反贪报告》一书中曾透露,“据有关部门统计,外逃贪官最高涉案金额达4.83亿美元(即余振东案)。”

        余振东案是中国开展国际反腐合作的一个典型案例。

        余振东案,即震惊全国的“开平案”。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在一次全行数据信息整合时发现,高达数亿美元的款项不翼而飞。调查发现,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曾经担任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的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先后把4.8亿多美元的银行资金转移到海外。案发后,三人逃至美国。

        我国司法机关于2001年11月15日立案后,即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依据此前签订的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中方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在中美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的前提下,中方以遣返作为替代措施,积极协助美国方面取证,最终使得余振东于2004年被美国遣返回中国,后被判刑12年。

        仍滞留美国的许超凡和许国俊,于2010年5月6日在美国分别被判处25年和22年有期徒刑。

        这虽然是一起富有实效的贪官跨国抓捕案,但其中的一些细节也值得深思。“余振东贪污4.83亿美元,为什么只判12年?这是中美在遣返协议中商定的结果。”李成言认为,跨国抓捕贪官不仅困难,还常常受到发达国家的压力,比如法律干预。

        普遍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经济犯罪的看法不同,发达国家大多认为经济犯罪不应以失去终身自由为惩罚,但发展中国家对经济犯罪制裁得更严重。

        “与追人相比,钱追不回来更可怕。钱追不回来,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李成言说。

        余振东被抓捕回国后,美国法院判决仍滞留境内的许超凡、许国俊应归还4.83亿美元。两人对此表示了异议。根据庭审文件显示,许超凡、许国俊被没收的财产,只有数十万美元现金、多件金银钻石首饰、名牌手表、位于加拿大的三栋豪宅,与4.83亿美元的巨资相去甚远。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表示,美国政府抓获“开平案”三人时扣押的355万美元银行存款已经归还中国,还有15万美元现金、一些珠宝和房产,也将归还给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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