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沈明均 )日前,从四川邻水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从今年以来截至目前, 共办结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3件,均实现案结事了,申诉人息诉罢访。
该院积极响应省检察院和广安市检察院的工作安排,控申科积极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的3件刑事申诉案件中有1件经立案复查后决定不予抗诉,其余2件经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复查,直接答复申诉人,通过该院认真细致的工作,公开透明的程序,经过检察人员耐心的释法说理,令申诉人心服口服。
例如,在办理陈某申诉案中,被害人陈某认为邻水县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错误,处理不当,向该院提出刑事申诉申请。经该院复查查明:邻水县法院关于邱某交通肇事案的生效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该院决定:不予抗诉。最终申诉人表示服判息诉罢访,办理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申诉工作,对于纠正司法机关工作中的错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解答信访人的疑问,消除其误解,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院将继续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