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专稿 文/ 金晓
3月8日,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非常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这天是“3·8”妇女节,也是我的53岁生日,一家儿孙七人在家备好了酒席,欢庆我的生日,老婆、孩子、孙子几次打电话,怎么也等不着我回家。我在干啥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3月4日,西峡县重阳镇云台村十一组发生山林火灾,发生山火时,本组村民吴某在山上拾柴抽葛条,被大火烧伤,当天下午被送往西峡县协和卫生院抢救,3月7日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月7日早上7点,重阳镇党委书记打电话让我在镇政府门口待命。事情为啥这样紧急呢?原来是吴某死之后,两个女儿及亲属群情激愤,一触即发,非要把吴某的尸体往县委县政府拉着去闹丧,其理由是林业及政府部门组织打火不力,对吴某烧伤后抢救不力,预防山林火灾预案措施不力等,声称吴某是在打火中被烧死,是见义勇为,林业及政府应承担赔偿全部责任。
8点10分,我与政府领导及时赶到卫生院,第一时间看望死者,及时慰问家属做安抚工作。卫生院为了不影响正常上班,急催家属将尸体拉走,卫生院又没有太平间,家属纷纷闹着说往县委县政府拉。我说不行,拉往县委县政府是妨害公务,造成恶劣影响你们家属谁承担责任?有人说:不行拉到重阳镇政府。我说:那更不行,重阳政府有啥责任?火不是政府那个人点着,你母亲又不是村里和政府派去打火的,为何要拉到政府呢?怎么办呢?我看在人头攒动中有两个“能人”,我把他俩叫到一边说:“你俩在家属中间说话很灵,他们都听你们的,现在说让政府拿钱,得有个过程,现在必须把尸体拉到太平间才能派家属代表谈判。”我的一席话第一次见效,尸体运到太平间后,走上艰难的谈判之路。
从3月7日上午到3月8日上午12点,经过七轮谈判。采取的方法是第一釜底抽薪,利用社会各届凡是能帮忙做工作的人一个一个找,一个一个去做家属及两个“能人”工作,从单位到社会找出七个能接近闹丧家属及“能人”的工作,各个击破。第二是探虚实,摸底线。一开始做工作说吴某夫妇是困难户及双女户,从同情、酌情救助和捐助出发,医疗费、埋葬费3万元由政府支付,但家属一口咬定30万。少了30万,一是网上公开发布,找了三个记者,并有这两个“能人”烧底火助威。二是打着横幅,摆着花圈往县委县政府拉;三是往重阳政府拉;四是政府先拿一部分钱,可以先埋人,家属要去北京走上访之路。让政府出多少钱呢?除30万再也没人表态下降。第三是唱双簧,让村干部第一出任从关心家属出发做工作、讲道理;让社会上“能人”能对能作为第二任工作梯队做工作,我与政府领导作第三梯队最后摊牌,6万,8万,10万,12万,前后经几个回合唇枪舌战。3月8日上午12点40分以12万达成协议。下午2点40分我与政府领导到死者家吊唁、送钱,作最后安抚工作。一场重大闹丧案划上句号。两天一夜都没有休息的我,回到家里,头一件事上床休息,一觉睡到下午6点多被叫醒,儿子说:“爸爸,今天是你生日,你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