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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搞臭”州委领导收了17万
警方查明,2012年8月,在西双版纳经营房地产的某公司法人孙某找到边民,商谈以17.3万元为条件,由董帮其“炒作”,“搞臭”西双版纳州委原主要负责人。
董如彬团队策划:“发动网民互动,形成有规模的舆论形态,倒逼主管部门应对处置。我方目的是通过网络炒作搞臭某某机关和某某的名声,对上级纪委和党政主管施压。”
事件引起云南省纪委调查,调查不属实后,相关部门劝诫董如彬不得“不顾客观事实诽谤他人”,董继续发表相关网帖。
案例3 提“癌症村”抹黑火电厂
今年1月,云南某房地产老板在宣威市的一楼盘销售不理想,怪罪于附近原有的一个火电厂。
接受委托后,董如彬想用“宣威火腿”原料被该火电厂污染为“爆点”炒作。委托方觉得拿全国知名品牌炒作太过分没采纳。
董如彬转而将目标锁定在距离楼盘20多公里外的一个癌症高发的小村子。
董如彬安排刚应聘到公司的王某某以“癌症村”村民的口吻杜撰一篇文章《云南第一“癌症村”是怎样炼成的》,后又授意其公司聘用的网络写手段某某从“专家学者”的角度,撰写了《世界第一‘癌症村’形成的罪魁祸首》的虚假帖文。
董还以“第三方”的身份在微博上转发上述帖文并发表不利于火电厂的评论。这次炒作,总点击量超过15万次。董如彬等人非法获利10万元。
案例4 用死人说事欲影响判决
2013年5月,云南某航空企业原负责人因对法院一起判决不满,以8万元的价码委托董如彬在网上进行炒作,意图影响二审判决。
接受委托后,为迅速吸引眼球,董以委托人的原上司、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某(2013年3月因呼吸循环衰竭病故)为“爆点”,进行关联炒作,以此引出这起判决。
董如彬结合从委托人处听到的不实信息撰写帖文《云南航空界大佬之死:亿万家财尽付风流账》,称已故刘某之死是“春药过量,马上风”等,并称刘某生前有违法违纪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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