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庆元、张秀群)三名男子通过在网上学习制造冰毒技术,购买仪器、设备、原料后在哈密市跃进村平房被告人陈某家内制造冰毒4克。这起感冒药制毒案3月29日由新疆哈密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名男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陈某、白某和朱某3人,分别来自河南和甘肃等地。三人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2013年9月,被告人陈某、白某、朱某为了获利,通过在网上学习制造冰毒技术,购买仪器、设备、原料后在陈某家内制造冰毒。2013年9月某日,被告人陈某明知是毒品冰毒,为了获利,在北郊路孵化基地附近,将其制造出的毒品冰毒分别以600元、5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刘某三袋净重0.67克。2013年9月,被告人陈某同白某为了获利,再次在跃进村平房内制造冰毒时发生爆炸,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其平房内查获一烧杯内含有黑色液体,经鉴定该黑色液体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白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告人朱某犯制造毒品罪,于2014年2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哈密市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白某、朱某以牟利为目的,制造冰毒4克,被告人陈某、白某为了获利将制造的毒品冰毒向他人贩卖,其中被告人陈某向他人多次贩卖,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应当以贩卖、制造毒品罪追究被告人陈某、白某的刑事责任,以制造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朱某的刑事责任。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白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朱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建议:用感冒药提炼毒品原料,这是毒品犯罪的一个动向,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限购措施,将含有麻黄碱类的药品转为处方药进行管理,购买人应通过执业药师的许可,并记录个人身份和购买信息。另外,要加强药品流向跟踪,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对含麻黄碱类药品,可以通过建立电子追踪系统动态跟踪药品流向。做到这两点,就能有效防止此类制毒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