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法讯网讯(通讯员 黄明伟、关晶)铁路乘警温馨提示:当您乘坐旅客列车下车时一定要认真检查随时携带的物品,如果有东西遗忘在列车上要及时报警。
2014年9月18日4时许,当日乘坐T317次列车的旅客刘某某(女,40岁,持有北京至包头2号车17号下铺)到包头乘警支队派班报称,其刚才找钥匙时发现下车时将压在枕头下的黑色手包(规格:10X15厘米)遗失在列车上,内装人民币6970元,价值12000余元的白金项链和耳环,以及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请求协助查找。
接报后,乘警支队高度重视,当即委派副支队长孟宪全到包头站查证此事。由于列车已经返乘,调查人员首先找到保洁公司,在公司领导的协助下找到了负责2号车的保洁员郝某某(女,54岁)。孟副支队长通过有理、有利、有节认真细致的做工作,郝某主动交出了其在工作中拾捡到的遗失物品,旅客刘艳红对支队工作深表感谢。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