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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ews报道 绿狗网诉法治周末报社名誉权纠纷一案,今日领到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法治周末报社一方的文章《首家法律电商“内讧”,绿狗网被指违法裁员》内容属实,并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另据被裁员工透露,劳动部门已受理其仲裁申请,并且仲裁已获胜。
原告绿狗网诉称,2014年6月24日,法治周末网及法治周末报发表《首家法律电商“内讧”,绿狗网被指违法裁员》一文,该文从标题“内讧”、“裁员”开始,到文章的采访材料侵犯了公司名誉权,并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法治周末撤稿道歉并赔偿名誉权损失3万元。
法院认为:
一、被告法治周末报社提交的采访录音、劳动仲裁通知书及被裁员工签写的情况说明,可以证明原告与被裁员工之间关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存在纠纷;
二、被告对其所用的“内讧”一词的解释,亦符合该词语的通常含义。因此法院认定被告文章中的“绿狗网被指违法裁员”部分并未侵犯原告的名誉权;
三、原告的陈述也表明被告文章中“原市场总监、公关总监、技术总监等离职”部分符合事实,没有侵犯原告名誉权;
四、关于股权纷争部分,原告称其人力资源部门曾召集部分股东开会,提出两倍价格回收股权和换取期权两个方案,让大家考虑,该情况也表明被迫退股的当事人所述内容属实,因此该部分也未侵犯原告的名誉权。
综上,被告发飙的《绿狗网被指违法裁员》一文为原告所指的内容实际上均未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法律依据,法院均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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