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任璐)“躲了八年了,时间长的我自己都忘了,真没想到你们法院还一直在执行,以后欠款一定及时付清。”被执行人杨某在新疆哈密市法院懊悔地说道。“这次能拿到这四万多元真的要多亏了法院坚持不懈地执行和丁法官细心、及时的工作,让我八年前的欠款能要回来。”卢某在领到钱后对丁法官道出的一番感激之语。
2008年11月,杨某和卢某签订运输合同,卢某给杨某拉运砂石料,杨某欠付卢某运费40000元并于2008年11月27日给原告出具欠条式证明一份。后经催要,杨某支付5000元,但剩余35000元运费迟迟未支付,卢某催要无果便将杨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杨某支付卢某3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不仅未履行支付义务,而且开始东躲西藏,借故拖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就彻底 “失踪”。当时的执行法官通过对杨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未果,案件也一度陷入了僵局。七年期间,承办法官换了四五个,杨某名下依旧无财产可供执行。卢某看到每个执行法官一直在执行该案,心里又欣慰又着急,觉得自己的拿回钱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2016年3月,该案件辗转到了丁法官手中,在与卢某取得联系后,丁法官知道杨某已经“失踪”多年,八年前的地址也早已人去楼空。就在卢某认为此次调查又将无功而返的时候,丁法官的电话又唤起了他要回欠款的希望。原来,丁法官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得知一位当事人刘某曾在哈密某公司上班,联想到杨某曾经也是该单位职工,于是向刘某打听杨某,岂料从刘某口中竟意外得知杨某近日已回到哈密就住在某小区的消息。在得到该住址线索后,丁法官打电话给卢某,一起到杨某现在的住所,请卢某对被执行人进行辨认。
随后,丁法官和同事及申请人卢某来到杨某住所,杨某对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到来非常吃惊,对自己拖欠欠案款的行为感到十分的羞愧,当场便支付欠款20000元,并表示同意与法官一起到法院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诗是对这起八年积案得以解决的真实写照。卢某激动地表示:“真是太感谢丁法官了,八年了钱都没要回来,我都快要放弃了,多亏丁法官心细,才打听到了杨某的下落,不然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