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权健被查:天津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进…
·农宣网将召开首届农业论坛暨中央一…
·京津冀三地共同制定两项交通地方标…
·台媒称“五千共谍”渗透台湾,台“…
·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23周年,他们在…
·卷土重来!莆田系再登百度搜索榜首…
·吉林松原安监局原局长坠楼身亡,警…
·女教师患癌被开除,兰州交大博文学…
点击TOP(10)  
·权健被查:天津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进…
·农宣网将召开首届农业论坛暨中央一…
·京津冀三地共同制定两项交通地方标…
·台媒称“五千共谍”渗透台湾,台“…
·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123周年,他们在…
·卷土重来!莆田系再登百度搜索榜首…
·吉林松原安监局原局长坠楼身亡,警…
·女教师患癌被开除,兰州交大博文学…
·湖南博士生举报水利局领导受贿,遭…
·北京出新规:拆迁遇侵权可申请法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农宣网将召开首届农…

纪念毛泽东主席诞辰…

卷土重来!莆田系再…

女教师患癌被开除,…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综合消息 >> 正文
国家药监局称未停审批中药注射剂,企业停产系自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法宣网作者:中新 点击数:1436 更新时间:2008/11/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国家药监局称未停审批中药注射剂,企业停产系自查〗的最新评论:

     中新网11月6日电  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发生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未暂停中药注射剂的审评或者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今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述。颜江瑛称,其它企业停产是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一些检查、审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发出通知限制这些企业。

       记者提问称,自从刺五加事件,包括山西太行的茵栀黄事件之后,我们国家药监局已经暂停了所有中药注射液的审批,不知道这是不是确实?刺五加注射液这个产品在黑龙江当地,就在密山当地就有乌苏里江制药厂等等都在生产,现在所有企业的刺五加全部暂定了,这些没有问题的企业的产品,什么时候能够恢复对他们的限制?

      颜江瑛回答说,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发生以后,实际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暂停中药注射剂的审评或者审批,一切的审评和审批都按照依法、依科学、依标准进行审批,不只是中药注射剂,其他药品都是这样。

      颜江瑛指出,云南红河州的黑龙江刺五加不良事件发生以后,生产刺五加注射液基本上都在黑龙江省,其他省没有生产刺五加的注射液,因为药源的问题。这些企业自己停止了刺五加注射液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因为企业也想看一看他们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是不是有其他的疏漏,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一些检查、审查,还有质量的控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发出通知限制这些企业,停止他们的生产。当然这些企业经过自查,产品合格之后,会上市进行销售的。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药监局:"刺五加"事件原因是药品污染 按假药论处
        中新网11月6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刺五加注射液严重不良事件的阶段性结论进行了通报。“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导致3人死亡,颜江瑛说,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完达山药业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颜江瑛介绍,2008年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 200712272 1、200712151 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

      10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卫生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云南、黑龙江两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原因展开调查。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完达山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

      颜江瑛强调,任何药品都是双刃剑,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都会存在着或轻或重的不良反应。云南红河州发生的六例不良事件,不是药品的不良反应,而是药品污染导致的严重不良事件,跟药品不良反应完全是两个概念。

      颜江瑛说,目前,云南省公安部门已全面介入调查,已对涉嫌的完达山药业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等多人刑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全面调查张某等人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