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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 京华时报报道(记者 刘杰)重庆人陈世强,联合前妻、妹妹等人打出了“30万元巨款借精生子”的广告。看到这一广告后,河南来京男子乔某信以为真,随后被陈世强等人骗走近4万元“前期费用”。记者昨天获悉,认定陈世强等人已构成诈骗罪,朝阳法院分别判处三人1年2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9月,重庆人陈世强和前妻、妹妹联合导演了一出“借精生子”的骗局。他们在报纸上打出广告,自称是29岁的小芳,嫁入豪门后发现丈夫不能生育,所以重金求购精子,以达到继承家业的目的。
河南来京人员乔某打电话过去时,陈世强的妹妹接了电话,说自己便是小芳,如果她能借乔某的精子生下孩子,就会支付30万元酬劳。
乔某信以为真,按照小芳的要求,先后寄去介绍费、公证费等近4万元。此后,陈世强等人依然巧立名目要求乔某再次寄出保证金等其他费用。发现受骗后,乔某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前往重庆将陈世强三人抓获,同时起获1万元现金。今年年初,朝阳检方以诈骗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后认定,陈世强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判处陈世强有期徒刑1年半;陈的前妻和妹妹,也被判处1年2个月有期徒刑。同时,三人还需向法院支付2000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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