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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通讯员 冷文芳)2009年4月8日,江西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对以免费清洗黄金首饰为由窃取他人黄金41.93克的被告人戴兵、夏栋家提起公诉。
2008年11月28日,被告人戴兵、夏栋家来到武宁县上汤乡集镇,入住上汤宾馆,并在宾馆门口摆摊设点,打出免费清洗黄金首饰、低价加工金银首饰的幌子,招徕顾客前来清洗、加工黄金首饰。2008年11月29日至2008年12月3日中午,戴兵、夏栋家在清洗、加工过程中采用将顾客的黄金首饰放入盐酸和硝酸配制的“黄水”中部分溶解,晚上,再将溶解了黄金的“黄水”与金属还原剂“白水”勾兑,使黄金沉淀的方法盗取了邹德梅的黄金3克、徐唐英的黄金2.6克、余勤的黄金10克、陈景香的黄金3克、赵孝芬的黄金2克、陈正菊的黄金2.5克。12月3日下午,沈保界拿着重108克的黄金项链和戒指来清洗时,被二人“不小心”洗掉了18.83克,沈保界拿着愈显“苗条”的项链和戒指左看右看,越看越不对头,于是,向武宁县公安局船滩镇派出所报案。民警闻讯而至,当场将戴兵、夏栋家抓获,并缴获了二人五天的“成果”—— 价值8500余元的黄金41.93克。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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