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岳兴安)2009年5月25日,忠县公安局作出决定:对涉嫌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陈家斌、陈学生分别处以治安拘留6日,对方忠兰处治安拘留5日,对陈翠英处治安罚款400元处罚。
2009年5月19日13时许,忠州镇第一派出所接到居民杨淑媛电话报称:其女儿陈传彦(6岁,忠州镇第一小学幼儿10班学生)于5月19日早上7点钟去上学时被别人拐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访问工作。
2009年5月20日下午,民警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获悉:5月19日早上6时29分,陈家斌带着女儿陈传彦从中博阳光花园8号楼大门出去后,一路朝忠县红星广场方向走去。经过排查,陈传彦的父亲陈家斌有重大嫌疑。经过查询陈家斌的通话记录,发现一个长途手机号码和一个本地手机号码,在案发前曾多次与陈家斌的手机通话,并且通话时间很长,一看就不是一般关系的通话。经询问报案人获悉,陈家斌的姐姐陈翠英就住在江西省,然后,民警就用陈家斌的手机拨通了这个长途手机号码,让陈家斌接听电话,陈家斌便假装问你是哪个,对方说我是你姐姐,陈家斌又假装问你是哪个,对方就大声的说我是你姐姐。这时候,民警就说:陈家斌,你演的戏该收场了,难道此时此刻你还不讲出孩子的去向。陈家斌沉思了一会儿,便讲出了实情:
2003年6月29日,陈家斌的妻子杨淑媛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叫陈传彦,因陈家斌一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旧思想,让陈家斌和他的父母都高兴不起来。加上他家平时与邻居的关系又不好,一旦吵架,别人就骂他屋的是和尚,是绝代种,骂他的女儿是洗衣槽等不堪入耳的话。因此,陈家斌的父母就找陈家斌的妻子商量,叫她无论如何还生一个儿子。可是,陈家斌的妻子怎么也不同意。这下可急坏了陈家斌的父母。于是,陈家斌的父母就找陈家斌和他的姐姐商量,干脆背着杨淑媛把陈传彦送到其姑姑家喂养,做出陈传彦被人拐走的假象,这样,杨淑媛自然就会同意生儿子了,没想到,她却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讯网联动记者邓大忠 通讯员岳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