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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通讯员 颜建全)日前,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吾峰警务室会同工商、安办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液化气销售网点进行安全大检查,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7月16日上午,该局一都派出所会同工商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的液化气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并与各液化气销售网点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责任状,督促液化气销售网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在检查中,民警发现个别液化气销售网点的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高,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陈旧,甚至出现丢失和损坏的现象,该所民警当即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通报给液化气销售网点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7月21日上午,该局吾峰警务室民警会同县安办、质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吾峰镇的液化气销售网点进行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2家液化气销售网点存在着没有配置灭火器、没有按要求填写充气证等问题,该警务室民警当即配合有关部门对这2家液化气销售网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并决定于7月31日前对整改工作进行再检查,以确保液化气销售网点及时消除存在着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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