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石大勇)为深入推进“平安丰都”建设,加强便民诉讼、联络各方、整合资源,丰都县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与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经委、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建立联络协作机制,形成民事审判扇形工作面五项制度,力促各种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
一是日常信息定期通报制度。扇形工作面各部门必须做好日常信息的汇集和整理,每半年向其他部门通报情况,为其他部门处理日常工作及决策重大事项提供信息资料。
二是紧急信息及时通报制度。扇形工作面各部门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对可能引发较大冲突的矛盾纠纷,必须在48小时内通报其他县级部门。情况特别紧急的,必须在2小时内通报;并对事态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通报。
三是定期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扇形工作面各成员单位座谈会,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四是日常工作协助制度。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可以请求其他县级部门采取行政手段、人民调解等方式提供协助;其他部门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指导。
五是紧急情况偕同处置制度。扇形工作面各部门在接到协办通报后,必须及时派人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点事件,各相关部门必须在接到通报当日安排人员赴通报单位协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