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疑似羊炭疽疫情…
·一个省报记者站站长的亿元传奇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询发布新闻的旅…
·窝里反!《旅游商报》官网头条发布…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两年,忘带食物…
·女子为父追凶20年:嫌犯仍在逃 要给…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员工…
·银行贷款被拒,失信两年主动履行
点击TOP(10)  
·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疑似羊炭疽疫情…
·一个省报记者站站长的亿元传奇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询发布新闻的旅…
·窝里反!《旅游商报》官网头条发布…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两年,忘带食物…
·女子为父追凶20年:嫌犯仍在逃 要给…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员工…
·银行贷款被拒,失信两年主动履行
·江西吉安回应“丁义珍”式窗口:紧…
·媒体揭老年代步车乱象:不要驾照 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

窝里反!《旅游商报…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不愿做“同房保姆”竟遭辱骂驱赶,南昌为众职介所遭顾客投诉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蔡莉 点击数:1367 更新时间:2009/9/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不愿做“同房保姆”竟遭辱骂驱赶,南昌为众职介所遭顾客投诉〗的最新评论:
                  南昌为众职介所遭顾客投诉

      据新法制报报道(实习生蔡莉 记者贺于周摄影)“由于无法接受职介所推荐的‘同房保姆’的工作,我与职介所负责人发生争执,对方竟然破口大骂将我驱赶出门。”9月23日,南昌市民刘女士向本报投诉北京西路61号的南昌为众职介所。

      □ 投诉

      不做“同房保姆”遭辱骂

      18日,刘女士来到南昌为众职介所准备寻找一份保姆工作。当时,她交纳了60元的报名费、中介费,对方承诺在1年内提供职介服务。随即,职介所就将她介绍到一户人家做保姆。由于无法适应该户人家的生活习惯,没几天就辞去了工作。21日,她再次来到职介所,但这次对方介绍的工作是和一位异性老人在同一间房内共同生活,饮食起居都在一起,这对她来说十分难堪。就此,刘女士与职介所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对方却在协商过程中破口大骂,甚至扬言将她赶出。

      □ 职介所

      顾客曲解服务引争吵

      9月23日13时许,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南昌为众职介所。该所一谢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求刘女士与异性同房,是因为雇主系一八旬老翁,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行走十分不便,需要护理人员24小时看护,刘女士所谓的难堪完全是个人误解导致。谢姓负责人表示,如果刘女士对这份工作不满意,他们可以重新为她介绍保姆工作。对于辱骂顾客一事,谢姓负责人称,完全是由于刘女士不断抱怨引发争执,职介所如此之举也属无奈。

      □ 工商

      须尊重求职者人格尊严

      西湖区工商局消保局执法人员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该起纠纷中,无论刘女士是否向职介所抱怨,职介所都不应对刘女士进行辱骂。

      最后,经记者协调,南昌为众职介所谢姓负责人承诺,在接下来服务中不会再出现与求职者争执情况,同时职介所会继续为刘女士提供为期1年的职介服务。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