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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下午,东航返航事件中的乘客黄春明和陈卫国,在收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回复,将在“五·一”假期后给立案通知书,据悉,这也是官渡区人民法院接到的该起返航事件的首起诉讼。
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
3月31日,昆明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春明跟一家公司的董事长陈卫国,乘坐东航公司云南分公司18时40分由昆明飞往版纳的MU5716航班。当飞机已经飞临版纳机场上空准备降落时,突然飞机颠簸了几下后掉头飞回了昆明。黄春明和陈卫国原计划第二天在版纳参加一个商业谈判,也不得不推迟一天。
4月23日,黄春明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报案:称飞行员人为返航来发泄对公司的不满,不顾全机100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实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0日下午,黄春明、陈卫国两人接到了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回复称:“我局经审查认为该飞行员的行为不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乘客直接起诉
“我们不申请复议,直接起诉了!”30日,黄春明说,他们两人的代理律师已经向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除要求东航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道歉外,还要求东航赔偿每位当事乘客双倍的购票款132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680元。
“还有其他的乘客要起诉吗?如果有的话就转告他们一起递交诉讼,我们好一起办理。”最后,伍开国律师转述官渡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话语说。据了解,这是官渡区人民法院接到该返航事件的首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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