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马世银)重庆市丰都县按照法律援助“民心工程”目标要求,为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任务,多措并举强化对法律援助质量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依据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要严格执行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二是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为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搭建技术平台,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发展。要规范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必须由律师或具有律师资格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承办。
三是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完善跟踪指导制度、检查公布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确保法律援助质量。
四是实行目标管理制。为保证500件的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完成,切实维护受援人员的合法权益,丰都县司法局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率10%、回访率20%、案件质量合格率98%以上、受援群众满意率95%以上的目标,真正把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办成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