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信息员 龙艳丽)“是政府,是人民调解挽救了我兄弟俩二十多年的感情,感谢政府,感谢为我们奔波的人民调解员”,家住重庆市开县白鹤街道东华社区的文某和朱某握着调解员江某的手激动的说。2010年5月7日,因为人民调解,一场因邻里排水惹出的纠纷却更加坚固了两家原本视同水火的邻里感情。
文某和朱某同为东华社区7组的村民,但最近几年,后屋朱某在翻修房子时将排水沟基本抹平,结果下雨时水排不出去,生活污水全部渗入文某家,文某几次找到朱某要求修渠排水,朱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关系由此一落千丈,从最开始的互相谩骂到后来的大打出手,甚至纠结各自的亲戚朋友准备大动干戈。司法所接到群众反映情况后,联合派出所,向当事人、村干部以及群众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对宅基地界限进行了勘察,经过调查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排水。人民调解员江某劝导当事人要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为一点小事伤了和气是得不偿失的。不管什么原因大打出手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既伤身体,又伤感情。同时,又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这场邻里排水案件的孰是孰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时,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情法结合,合情合理,经人民调解员这么一解释,朱某也自知自己理亏,表示自己在翻修房屋时考虑欠缺,应该修渠排水,并向文某表示了自己的歉意,两家关系和好如初。
近日,司法所对修渠的情况进行了回访,朱某已按协议履行了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