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 (信息员 陈东波)近日,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来自湖北省郧西县的员某等五名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欠款纠纷案,避免了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信访事件。
阳平镇某单位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2月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江西某建设公司承建,具体由王某负责,王某又与四川荣县人李某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李某又雇佣员某等五人到工地干活,双方口头约定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到去年5月主体工程结顶,李某付了员某等五人9000元工资款后,剩余的工资一直未结清。到2009年底,员某等人突然发现李某手机关机,人员不知去向。员某等遂多次向工程承包的负责人王某和建设单位讨要工资未果,因缺少有力的证据,讨薪工作一波三折,他们曾先后到劳动局和信访办讨说法,一直未果,此事影响较大。
接受申请后,调委会经调查发现,作为承建方负责人的王某手里还有一部分李某未结清的工程款。经调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帮助双方分析法理,区分责任,明确事实,最终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由王某从李某未领取的工程款中扣除一部分,先行支付拖欠的员某等五人的工资。协议达成的当天员某等人就领到了拖欠的15600多元工资款,自此,一起拖延近一年时间的欠薪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