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7月12日下午3时许,包头站派出所副所长郁强带领民警正在候车室开展工作时,发现一男子持有一张伪造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当即将其查获。经审查,该男子王路信(化名)讲出了实情。他今年41岁,是江西省吉安市宁冈县人。前些日子,由于身份证丢失,为了在包头找工作,情急之下,就托朋友在老家花200元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
7月21日上午9时许,包头站派出所民警厍宇翔在包头站二楼候车室开展工作时,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男子当场查获。经审查,违法男子名叫张强(化名),27岁,系山东省寿光市人。据张强讲,由于他没有办理身份证,为了出门方便,便借用朋友的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依据此规定,上述两名违法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