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广西柳城县寨隆镇的男子韦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柳城县公安局寨隆派出所投案自首,向民警坦陈自己就是9年前发生在寨隆镇的轮奸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2001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韦某与本村的5名男子在寨隆街吃饭喝酒后在回家的路上,趁着酒劲把一名女子拉到一条小巷内轮奸。案发后,柳城县公安局经多日侦查,成功抓获了该案另外的5名犯罪嫌疑人,后5人被法院判处9年至11年的有期徒刑,而韦某则侥幸逃脱,连夜外逃至广东躲藏。
潜逃期间,韦某从不敢对外人提及自己真实身份,办了一张假身份证隐姓埋名生活,在街上遇见公安民警就躲,在工厂上班只要遇到工友会讲桂柳话的就迅速换岗。打工时,韦某都是选择不用查看身份证的工地或老板,打工地点选择在偏僻的乡下或城乡结合部。一次,韦某远远看到闪烁的警车正朝他打工的工地驶来,慌忙跑到附近的山上躲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早,连工钱都不敢要就乘车潜逃至一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城市。潜逃9年期间,他从不敢与家人联系,也未回过家。
9年来,柳城警方从未放弃对韦某的追捕。今年9月,民警掌握到韦某开始与家里联系的情况后,先后多次到韦某的家中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劝韦某尽早回来投案自首,争取得到宽大处理。韦某家人被民警成功劝服,今年10月9日,韦某从广东回到家乡,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