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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通讯员 黄秀玲)近日,有人收到银行消费提示信息,其银行卡被消费,但其银行卡并未丢失。经调查发现,类似案件中涉及的银行卡均在住宿餐饮娱乐业刷卡消费过。饭店服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顾客用银行卡结账时,盗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后,制作伪卡,非法套现和疯狂消费。
一、 案件分析
1、作案地点:持卡人、银行卡可能暂时分离或者POS机密码输入器为无线输入器的银行卡消费场所,特别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
2、选择对象:使用银行卡消费,并且在输入密码过程中不注意遮挡的消费者。
3、作案手段:犯罪嫌疑人利用被侵害人人、卡分离的时机,记录银行卡卡号,并趁消费者不注意之机,偷看银行卡输入密码。
4、作案人员:住宿餐饮娱乐行业的服务员,青年。
二、案件特点
1、犯罪嫌疑人往往选择住宿餐饮娱乐等应聘门槛低的服务性行业,利用接触银行卡结算业务的机会,伺机作案。
2、为盗取顾客银行卡信息,并且逃避公安机关抓捕,往往在一个单位只工作一到二个月,工作时间跨度较短。
3、犯罪嫌疑人应聘时不使用真实身份,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入职登记。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播、宣传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银行卡消费安全,提高其自身防范的意识。
2、制定相关制度,加强银行卡消费过程管控。要求场所落实专人负责银行卡结账工作。
3、加强场所管理人员识别伪造、编造居民身份证的能力,适时进行培训。
4、强化阵地控制。派出所加强对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做到人人登记、如实登记。
5、经侦部门关注近期流入辖区内的有信用卡诈骗前科劣迹的外来人员,派出所切实做好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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