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疑似羊炭疽疫情…
·一个省报记者站站长的亿元传奇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询发布新闻的旅…
·窝里反!《旅游商报》官网头条发布…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两年,忘带食物…
·女子为父追凶20年:嫌犯仍在逃 要给…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员工…
·银行贷款被拒,失信两年主动履行
点击TOP(10)  
·黑龙江省桦南县发生疑似羊炭疽疫情…
·一个省报记者站站长的亿元传奇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询发布新闻的旅…
·窝里反!《旅游商报》官网头条发布…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两年,忘带食物…
·女子为父追凶20年:嫌犯仍在逃 要给…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员工…
·银行贷款被拒,失信两年主动履行
·江西吉安回应“丁义珍”式窗口:紧…
·媒体揭老年代步车乱象:不要驾照 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图片文章  

旅游商报刷屏了,查…

窝里反!《旅游商报…

俄男子坚持喂流浪狗…

河南万吨小麦“被忘…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资讯 >> 社会新闻 >> 正文
20年“夫妻”没办结婚证却要办离婚证
文章来源:重庆商报 中国法宣网作者:陈保发 点击数:1336 更新时间:2011/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20年“夫妻”没办结婚证却要办离婚证〗的最新评论:

            据重庆商报报道(记者 陈保发)重庆市奉节县有一对“夫妻”,20年前就办了婚礼,但至今没办结婚证。去年底,与“丈夫”分居多年的“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结婚证都没有,婚咋离?昨天,记者获悉,奉节县法院最近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宋女士和刘某离婚。因为,法院认定2人的关系属事实婚姻。

    “结婚”5年开始分居

    宋女士今年41岁,是奉节县康乐镇人。1988年的春节,经媒婆介绍,当时年轻的小宋认识了大她8岁的刘某。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两人均感觉不错,确立了恋爱关系。1990年,两人按照当地习俗,在老家举行了结婚仪式,宴请了亲戚、乡邻。

    “可能是我们年龄差距大和性格不合的原因,办婚宴不久,我们就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据宋女士称,1995年起,两人便开始分居,一直拖到现在。

    据了解,虽然举办了婚礼,但2人至今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妻子”告离法官准许

    去年12月21日,宋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刘某告上了奉节县法院,要求离婚。

    可是,结婚证都拿不出来,这婚怎么离?宋女士为此也很纠结。不过,法院经审核后,还是给宋女士立了案。今年春节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时,刘某经法院传票传唤后,没有到庭。于是,法院只好缺席审判。

    奉节县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原、被告于1990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效力。但原、被告从1995年分居至今,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宋某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是事实婚姻 所以判离

    为啥认定是事实婚姻?据承办法官解释,因为本案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前,因此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应认定两人的关系属事实婚姻关系,即可判决准予离婚。

    而按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则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如果查明系非法同居关系的,法院则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