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陈梦华)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在农村,乡间小路虽然没有柏油马路平整宽阔,但却是农村人生产生活必经之路。要致富、先修路,若是将农村人的路堵死,何来致富?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将农村生产生活之路占用为自家宅基地的案件。
陈某等十户村民家外出的必经之路经过王某家房屋西侧,几十年来,大家下地、进城都经过这条路。去年十月份,王某突然将这条路封死,并对这十户村民说这条路自祖宗上就是属于自家的宅基地,免费给大家行走了这么多年,现在要将地收回来。 陈某他们不愿意了,这条路走了几十年了,自古以来就是路,从来没有听说过是谁家的地,现在怎么就成了你王某家的宅基地了。随后,陈某他们多次找到村、镇调解,都没有协调好此事,王某始终坚持这条路本来就是自家的宅基地。无奈,陈某等十户村民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王某将堆放在这条路上的砖块、条石清除。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双方争议的这条路是数十年形成的道路,在没有其他道路可以通行的情况下,王某以该条路是自家的宅基地为由,将该路封死,既无事实根据,亦无法律依据,即便有证据证明,因该条路已经形成,在村内没有规划其他道路用以通行的情况下,王某也该让其他村民通行。
为此,法院判决,王某必须将堆放在这条小路上的障碍物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