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点击TOP(10)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非急救转运途中病人死亡,谁之责?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

员工参加答谢会中奖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律大讲堂 >> 说法 >> 正文
卖房人非产权人 买房人要求退定金获法院支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柳光洪 点击数:13124 更新时间:2006/9/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卖房人非产权人 买房人要求退定金获法院支持〗的最新评论:

        重庆法制网讯(通讯员 柳光洪)本欲购买住房且已交付2000元定金,在看到房产证后才知道房卖房人并非房屋产权人,欲退还定金遭到拒绝后,綦江一张姓男子将买房人江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定金,日前,綦江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其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2006年6月15日,原告张某经人介绍欲购买被告江某的80平方住房壹套,看房后时,江某未向原告说明产权状况,双方约定房屋总价款为88800元,原告在看房当日,即向被告支付了2000元定金,双方约定在次日中午12时前办理购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次日在约定时间前,原告未能筹足房款。17日原告要求出示房产证时,看到该房屋产权人并非被告本人。原告认为与没有产权的被告买卖房屋是不合法的,被告也不可能在半天内办理完过户,因此不愿意购买此房,并要求被告退还定金。但被告辩称,其准备卖给原告的房屋,房产证上的权利人虽不是被告本人,但该房系其从权利人手中购得。原告不愿购买此房,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退还购房定金的请求不能成立,拒绝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的移转,以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为依据。被告向原告称出卖自有房屋,且带原告看了该房,这些行为可使原告对被告系该房屋的产权人,产生合理信赖,基于此信赖,原告与被告就购房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磋商,并同时向被告交付了定金。此时双方虽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已达成了预约合同的合意,此时被告应当向原告披露其对该房屋不直接享有物权的事实。原告知晓了该情况后,而不愿再与被告签订购房合同,对此被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法院遂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2000元定金的主张。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