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外商独资—赣州港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原赣州市政府(现章贡区政府)站北区“五洲大道”工程,经验收达标于1998年10月1日竣工通车。然而,直到现在仍有路基及排水沟工程款30万元(按合同应付总投资工程款含利息计68万元)仍未得到解决支付。 投资商王华东介绍:该项目竣工经验收达标通车后,原赣州行署(现赣州市政府)通知,原赣州市政府三大工程(五洲大道属三大工程站北区工程内的工程)债权债务上划地改市以后的市政府统一处理。办理结算时,甲方由原定照图施工、照图结算改为补签证结算时,漏算了路基排水沟工程。由于赣州1999年7月1日撤地改市推迟审计的原因,致使该漏算的路基排水沟工程在2000年5月市财政局审计时才发现。经投资方要求,甲方审计认可属实后补办了签证单,市财政局复审领导小组认可后加入审计。但据2000年市财政局审计报告中该路基排水沟工程除按合同定额计算应30余万元外,同时该报告中又有“按市场土、石方行情计算为13余万元。”其原因“因为是漏项工程没有单价约定”,随后市财政局口头通知只按13万元的50%支付给投资商计6万余元。 据投资商王华东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投资合同书、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单已明确,是有合同单价约定漏算路基排水沟工程的,其应按合同规定结算,市财政局审计领导小组未按约定单价计算,却按市场行情计算单价,是毫无依据和单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的,投资商要求按合同结算是有法律依据的。 “投资竣工通车的工程已经8年多了,反而我却8年多回不了家了”。3月15日投资商王华东无奈地守侯在市政府门前,希望政府能早日将拖欠了8年多的民工工资结清。这样他就可以给与他一起干活的民工发工钱,他也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家了,不用再整日惶恐不安地躲“债”了 。 据了解近几年来,投资商王华东曾多次以口头及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市财政局的相关领导反映此事,均未能得以解决。然而他更多的是对赣州投资环境的失望和无奈。这也充分暴露了我们一些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这显然是与打造“诚信”政府、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在民主与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拖欠工程款数年问题,政府也应该提到议事日程来考虑解决,大大地改观当地的投资环境,让更多的外资吸引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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