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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林权证
作者:刘立民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4903  更新时间:2013/5/29 10:53:1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承包林地遭私挖乱采

       2013年5月13日,村民带着记者登上洪上村附近的侯甲山。这里的林地以自然形成的植被为主,间或有一些人工种植的柏树,高的不足两米,低的仅没过膝盖。村民告诉记者,这里缺雨多旱,地力贫瘠,植树造林十分困难,那高些的柏树是村集体十几年前种的,现在才长两米高。“山林破坏不得呀。”很多村民都这么说。
       然而,记者在侯甲山上随处可见人工挖掘的坑口和料场,林地毁坏面积从几十平方米到数百平方米不等,上坡的树木裸露着树根,而下端的植被则被废料掩埋。
       村民们说:“他们采挖的是铝矾土,一种陶瓷业必需的原料,直接拉到山下陶瓷厂就可以卖钱,一本万利的买卖。”
       村委会主任魏永善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村委会和第一个承包人的初衷是好的,想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没想到转包后走了样。
       2000年1月,洪上村退休教师张柏洞承包了侯甲山850亩荒山,期限50年,承包费为前20年每年1000元,中间的15年每年1500元,后期的15年每年2000元。据村民们反映,合同签订后,张柏洞吃住在山上,确实种植了一些树木,因此被县里称作千亩造林大户,政府给他发过奖状、奖金。
       2007年1月1日,张柏洞因年事已高,将荒山承包权转让给本村人李龙奇,但《转让协议》未列明转让费用,从此,李龙奇拥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得知李龙奇承包了荒山,村里很多人不解:“李龙奇在外地经营一家化工厂,他会放下企业回家种树吗?”
       果然,村民们在山上看不到李龙奇植树的影子,却发现不断有新的采矿点出现,山林被一片片毁坏。带记者上山的村民说:“我们多次投诉无果,林业管理部门说也不知道是谁挖的,正在查找呢。即使我们扣下运铝矾土的车辆,最终也会被有关部门放行,私挖乱采者始终未得到追究。”
       “村民老上访怎么办呢?乡领导说你们走法律途径吧,问题容易解决一些。”魏永善告诉记者,2012年7月,洪上村村民委员会以超范围经营为由,将李龙奇诉至阳城县法院。

       林权证疑云

       阳城县法院民一庭庭长马谭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李龙奇说原件丢了,只向法院提交了林权证复印件,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证据。本着对案件负责的精神,我们到林业局去调取档案资料,复印了林权登记申请表、图纸和承包转包文件。”
       “调取这些文件实属不易。”原告代理人梁小军称,“我们陪同法官到林业局去了多次,局长和办事人员之间互相推诿,阻碍调取档案,最后逼得法院开出罚款函才办成,但拿到申请表和图纸后,发现问题更多了。”
       记者看到,署名李龙奇的《林权登记申请表》,其填写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而彼时张柏洞和李龙奇之间尚未签订转让协议;村委会、乡政府同意上报审核的时间是2006年11月中旬,时任林业局局长王建平的签字与李龙奇颁证时间同为2009年2月24日。也就是说,这份林权申请资料在林业局放了两年多,局长一签字便马上办出了林权证。
       村民们表示,更可怕的是,申请表上的面积为850亩,我们找专门人员测算了一下图纸,发现竟达到2000多亩,位置、四至与承包合同都不相符。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李龙奇在庭审中称对申请表并不知情,表不是他填写的,名字也不是他签的,整个办证过程只在领取林权证的登记表上签过字。
       村民的怀疑陡然升级:李龙奇的林权证绝对不可能丢,原件肯定不是850亩,可能是与图纸相符的2000多亩;发证前必须公示30天,而没有经过公示,王建平(县林业局前任局长)就为李龙奇办了林权证。担着这么大的风险,两人是什么关系?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植树造林补偿金还是为了圈占矿产资源?
       “我们去找现任林业局长吴国宏,请求撤销李龙奇违法办下的林权证,但吴局长说,怎么是违法呢,上面有村委会的章,有县长的签字,不能撤。”洪上村村民于是又开始到县里反映,多次要求见县领导,但依然无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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