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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揽储出“奇招”
作者:高  明  文章来源:云南法制报  点击数1144  更新时间:2008/8/28 10:23:3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兴业银行揽储出“奇招”
10000元存一年除利息外还可获100元购物券

  近日,在兴业银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营业厅里,刚把60000元积蓄存入银行、家住昆明市北京路穿心古楼附近的杨女士显得挺开心:“在这里存定期存款,每年不仅有正常的利息,银行还送购物券,比在其他银行存钱划算……”

  存款除了给利息还送购物券

  7月24日上午,记者以打算存款30000元的名义拨通了兴业银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的电话。一名姓李的客户经理介绍,他们银行目前在搞着一个优惠活动,只要到该银行定期存款一年,本金超过10000元的客户,存款时就可以获得昆明市某超市价值100元的购物代金券,“这个活动比较特殊,并不是任何一位客户都可以享受,它属于各客户经理以个人名义送的,因此你到银行办理这项业务时必须由一名客户经理负责、同意;如果存款没到期需要提前支取,也必须通过客户经理同意。”当记者问怎样才可以办理该项业务时,李经理说:“你记下我的名字,来银行报出我的姓名就可以了。”

  记者按照李经理给的地址来到了该支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李经理不在。“你直接带着身份证和钱来就可以,我们会帮你办理。”对于提前支取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说:“取款必须与客户经理联系,满了半年取款要归还先前送出的购物券一半价值的现金,未满半年则要归还送出购物券同等价值的现金。”

  只是客户经理在做?

  随后,记者又来到兴业银行翠湖支行,记者向大厅值班经理表示“有一笔款想存,但不知道以哪种方式存收益会更大些?”值班经理告诉记者,存款达到10000元而且是定期一年,除了根据规定利率获得利息外,“还送100元的购物券”。并表示“存半年定期只能送50元的购物券,优惠活动到8月31日结束,存款金额至少是10000元而且是定期,至少存半年。”

  之后,记者以同样的身份来到昆明市拓东路兴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一名女士介绍,该项业务是客户经理自己在做,必须由客户经理本人同意才办理得到;原来每存1万元客户经理有千分之十二的报酬,通过活动后,就少赚了千分之十(即用100元来送给客户),只剩千分之二了,是他们自己拿出钱来做活动,所以要经过客户经理同意。当记者问办理程序时,这名女士说:“你带着存款来与客户经理直接办理定期存单,不需要卡存,取款时拿着存单直接找客户经理就行,另一种方法是开一个户头到柜台存款或转账。”

  业内人士:涉嫌变相提高利率

  针对兴业银行的做法,记者分别采访了金融界专业人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云南省建设银行某支行行长认为,兴业银行昆明部分分支机构的做法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嫌疑,是国家有关法律禁止的行为。他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九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而第七十四条还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记 者 高 明    实习生 邵维岑 祝鸿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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