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他没有听我讲述采访的经过,随后开始厉声质问我为什么要发涉及兰州市委宣传部有关的微信帖子?
我说因为该起事件的发布榆中县委宣传部始终称要向兰州市委宣传部沟通汇报,其次来自榆中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给我们的实际反馈就是这样,我按照实际情况发的微信,没有任何问题。
随后他厉声指责我,“你知不知道你的一条微信,给兰州市抹了黑?”
面对对方强势姿态,我已经无言以对, 我不明白一条真实反映记者采访经历,并且很快就删除的微信能造成多么大负面影响?我询问造成哪些影响?他说他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这个东西,他是一个新华社当了15年记者人,他的朋友问他这件事情,这他很难堪”。
后来他再次厉声训斥我:宣传部干了多少工作你知不知道,兰州的形象让你的一条微信给“毁了”。我试图向他表达宣传部门不能只对媒体人对政府部门的质疑动辄恼羞成怒,而政府正面的形象也是媒体宣传的作用时,但并没有得到表达的机会。
在接下来的整个10几分钟时间里,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建军就我发微信一事,大声的呵斥、居高临下的逼问、让我惊慌失措,我始终难以插话,也并未插话,听其训斥。当着榆中县委常委,多名宣传部官员的面,训斥一个他没有权辖的省级媒体记者,在在常人的面前,威风凛凛。
间隙我提出榆中宣传部属于兰州市委宣传部管辖,让他同时反思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并且在自己职责范围寻找问题根源时。其咄咄逼人气势并没有改变,其质问的姿态,让我作为一名记者,甚至一位普通民众的尊严全无。眼看着平等对话和和谐沟通的局面已经不在,我站起来夺门而出。
11时28分,我走出兰州市委委大楼时,心情沉重难以言说。半个小时前的猝不及防的一幕瞬间让人恍惚,一条反映工作情况的微信,换来一场的训斥,越权行使这场训斥和羞辱的是兰州市委宣传部,这让我胆战心惊。
作为普通的公民,能不能说话,能不能批评政府,质疑政府,这是我思考的问题。我甚至在思考一个从事15年新华社记者的宣传部长,训斥一个曾经同一个行业的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当着多名官员的面,放弃和媒体人,公民平等对话的姿态,权力附身后趾高气昂的羞辱他人,是一种具有美感的体验?
在走出宣传部的路上,我拨通兰州宣传部新闻处处长李泰柱的电话,对兰州市委宣传部这种以个人聊天为幌子,变相约谈,并且超越权利训斥记者的行为表示不齿。
我表达了三个观点,首先 公权力有经得起质疑。
就在我被训斥的5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官员对网上善意批评都应欢迎汲取,有偏差也要包容》:“面对网络舆论,关键就是要有包容心与承受力。必须看到,群众意见可能五花八门,网民看法可能各有千秋,我们不能要求大家对所有问题都看得那么准、说得那么对。有些时候,群众可能有牢骚与怨气,不可能都是和风细雨、和颜悦色。因此,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都应当欢迎并汲取。即使一些意见和批评有偏差,甚至不正确,也要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宽容。古人讲’必有容,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济。‘勇于从自身找原因,勇于正视问题和解决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方能用行动的力量说服人,用人格的力量感动人。”
我在网上陈述事实,而被兰州市委宣传部训斥,我没投体会到这种对善意的批评,忠言逆耳的欢迎并汲取。而是对质疑声音的打压。那种听顺耳之言,每遇到一点逆耳之言,就暴跳如雷,如芒刺在背,务必取之而后快窒息氛围,让人喘不过气。
媒体和记者不是神,不可能说的十全十美,媒体人公心的职务行为,也应该包容。动辄训斥,无非是对相关的媒体和记者行业缺乏认同,一个理应受到媒体监督的对象,不是通过良好的沟通来帮助媒体客观报道,信息出现不畅后,却反过来追问媒体人,只能给人一种抗拒舆论监督的印象。
兰州的形象好否,体现在兰州人付出的努力。兰州市委宣传部形象如何,老百姓心里有一杆秤。如果凭着个人的一句话,可以随便毁了一座城市或者一个行业部门的形象,那么我觉得这种所谓好的形象就是假象,这种流于表面的形象,经不起考验和质疑。
一个对不在自己职辖范围下的新闻记者都居高临下,动辄越权训斥和羞辱记者的部门和官员,对那些无身份标识的普通群众会是怎样呢?
5月26日,在兰州市委宣传部被越权训斥的行为,让我对官本位姿态和强权的居高临下而深感不安。这必将在我作为新闻记者的职业生涯,甚至我的人生生涯中都是难以忘却的经历。
祝愿我的记者职业生涯一切安好
西部商报记者 窦文杰 上一页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