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精准 观音山三处不到1.5平设施被罚没 视而不见 森林公园几千亩生态林被毁无人管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撰稿人近日获悉的一份“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樟自然资(执法)决字[2020] 21号”文件显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因非法占地被东莞市自然规划局处罚。
我局于2019年2月1日对你公司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实,你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03年至2018年,擅自在樟木头镇观音山森林公园内建设飞云体育场周边硬底化地面、停车场、会展中心和相关配套设施。 经实地测量,你公司实际占用土地面积50879.68平方米,地类分别为建设用地42861.59平方米、未利用地3174.78平方米、一般农用地4843.3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有878.07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1983.52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利用地有258.30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16.48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农用地有4841.88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43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虽然公司提出申辩,东莞市自然规划局还是做出了处罚: 1.没收位于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候车棚的0.08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位于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观景平台的1.19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位于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公厕的0.16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上共没收1.43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公园候车处0.08平方米约等于一张A4纸大小(就是这角落里最外面的一个角)的超标部分将被没收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候车棚的4.36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观光车修理站,并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飞云体育场周边硬底化地面的29.08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小商铺的73.88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观光车售票候车棚,并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公厕的279.78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垃圾站的105.2 平方米(部分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小食店和观光楼,并恢复土地原状;以上共拆除4841.8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公园管理设施法雨台被拆现场 3.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1号停车场的3998.68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39986.8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2号停车场的2470.52 平方米未利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24705.2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候车棚的945.86 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9458.6元、对4.44平方米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88.8元,该地块合计罚款9547.4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3号停车场的7353.42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73534.2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商铺的321.55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 元处 以罚款,计罚款3215.5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检票口的7.3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73元、对138.19平方米未利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1381.9元,该地块合计罚款1454.9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售票厅的110.72平方米未利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1107.2 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简易棚房的197.05平方米未利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1970.5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脚处的观光车修理站的1151.42 平方米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23028.4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飞云体育场周边硬底化地面的21399.41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213994.1元、对29.08平方米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581.6元,该地块合计罚款214575.7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会展中心的6523.78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65237.8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餐馆的846.66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8466.6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小卖部的585.23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5852.3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观光车售票厅和配套棚房的191.69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1916.9元;对观音山公园山腰处的观景平台的390.96 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3909.6元、对1.19平方米- -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23.8元,该地块合计罚款3933.4元;对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小商铺的258.3 平方米未利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2583元、对73.88平方米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1477.6元,该地块合计罚款4060.6元;对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观光车售票候车棚的2712.05平方米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54241元;对观音山公园山顶处的公厕的297.05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2970.5元、对279.94平方米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5598.80元,该地块合计罚款8569.3 元;对观音山山顶处的垃圾站的105.2平方米-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2104元;对观音山山顶处的小食店和观光楼的486.11平方米一般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计罚款9722.2元;以上地块合计罚款557229.9元。
一处0.08平方米的候车棚违建都认真查处没收,我们会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这种严格执法叫好!
2012年的央视报道
2012年7月18日新快报报道的《东莞一森林公园现22栋私人别墅 负责人称管不了》中违法别墅群的图片 但看看同一地方内的多处违建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并且还是致函多次举报、包括央视等众多媒体曝光都依然巍然不动,我们又为东莞市有关部门的执法方向感到疑惑了?!
此为公园门楼至仙泉水库之间的全景图,图中违建均有编号,如与 2003年的卫星图相比较则可分辨出违建的位置和数量 2021年3月16日,观音山公园给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并赖健伟局长致函《关于贵局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选择性执法的报告》 里提出公园向该局反映园内人为毁林违建、非法霸占、转包公园土地等情况后,没有得到回应却遭到该局多次选择性执法报复:一是2019年公园以书面形式向该局反映自2004年至2020 年之间,石新社区书记蔡树生等人在明知观音山已成为国家森林公园的情况下,非法霸占、转包公园土地,砍伐森林,公然违建别墅。在利益的驱使下,蔡树生等人还支持多名港籍人士、商户、村民,在观音山公园内毁林兴建别墅、工厂、会所、商铺、农庄等违法建筑物超70余幢(间别墅、厂房、会所、商铺)等,这些建筑要么根本没办理任何手续,要么实际建筑面积远远超过土地使用权证所标明的用地面积等等。
香港居民余兴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违建别墅“名门”不同角度的照片
违建拆除小组, 对香港居民余兴的两幢别墅的大门进行简单的拆除以外,反而帮助余兴在别墅前、后侵占的 1500 多㎡公园的林地种植树木,以掩盖其侵占国家森林公园林地建别墅的违法行为。
观音山公园内坟墓群 二是2020年12月21日,第一财经发布了一篇《毁林盖别墅、建豪华坟墓,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乱想无人管?》的报道后,贵局、樟木头镇两违小组等多个部门对公园毁林违法违建别墅、坟墓等问题进行调查。12月23日,樟木头镇两违小组再次对国家法规允许建设的临建的公园两处可移动的钢结构临时基础服务设施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一处是保安用房;一处用于保安食堂;合计近30㎡)。2021年1月4日,樟木头镇两违小组又再次登上观音山,并对观音山公园管理设施法雨台,连续开出五张行政处罚告知书,把法雨台的安全防护栏、铁架棚和避雨玻璃棚、板房等早已属于公园的管理设施全部拆除。
2017年4月2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
2023年2月27日中国环境网的报道《东莞一社区变卖土地建别墅,测绘发现多占地未被采纳》 观音山公园认为:之前自然资源局局和樟木头镇两违小组不对公园内人为毁林违建等建筑作出处理,反而把公园的管理设施法雨台的路面和两处生态停车区进行拆除,其中该道路硬化在公园承包之前就有,根本不属于违建道路也不存在占用林地的行为。然而,此次樟木头镇两违小组又一次对法雨台修复好的生态停车区八个生态停车位,全部进行打洞强挖,然后种上树木,使我园无法进行客户接待。如此选择性执法行为既反映了贵局的低劣的工作作风,也严重打击了公园的经营信心。贵局、樟木头镇两违小组,对公园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针对性进行拆除,精确到分毫。却对公园内从门楼一直到仙泉水库及吉祥路沿途,有严重的违法违建的别墅、工厂、会所、商铺、农家乐等超70 处不予以认真的拆除(据目测只拆除不到6处),完全是选择性执法报复,严重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属于滥用职权。
香港居民潘宝燕及其子女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违建别墅“颐雅山房”不同角度的照片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的这种执法到底如何?欢迎网友们在下面留言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