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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集力医院骗保案追踪:医院觊觎医保基金折射监管乏力
作者:--  文章来源:云南法制报  点击数963  更新时间:2008/9/26 10:13:13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李堂平

  8月7日,《玉溪市集力医院骗取医保基金被查处》一文在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相关媒体及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由于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医院及其工作人员联合患者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只能处以行政处罚,难以追究刑事责任。而这也是导致骗保事件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

    “骗保”现象引发热议
  自8月7日开始,本报报道先后被新浪网、中国法院网、39健康网、云南网等多家国内知名网站转载,众多的网友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评论,江苏南京网友评论道:“医保本是件好事,可各种‘创意’着实让人心寒……制度监督要跟得上。”浙江台州网友评论:“对此类行为应该取消‘骗保’医院的行医资格,才能真正震慑这些蛀虫!”许多网友还对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拒绝采访感到奇怪和不解。网友热议也引起许多读者的密切关注,记者随机采访了玉溪市的部分市民,他们对集力医院在“时间长达1年,并23次骗保的民营医院”没有能及时查处,并且其主管部门玉溪市社会劳动保障局拒绝两家新闻媒体采访、将该案公布于众的做法感到不解。
  据了解,出现在云南的“骗保”现象并不仅有玉溪集力医院一家,早在去年9月份,云南临沧云县天和医院就发生一起套取上百万的医疗保险费的案例。2006年8月5日被设为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云县天和医院,在2007年3月由县医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天和医院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有“套保”的现象,2007年6月,云县审计局在审核社会保障基金时,对天和医院的住院患者进行调查了解时发现有伪造虚假住院病历、加大检查费用等行为。2007年9月,云县公安局对此正式立案调查。云县卫生局于今年3月3日对天和医院作出了停业整顿处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天和医院暂停了医保业务。目前,涉案人员被以涉嫌诈骗罪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云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而具体涉案的诈骗金额则有待检察院进一步落实。

    法律空白致惩戒不力
  在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中心的熊副主任告诉记者,对于医保基金的监管,主要由各州市医保中心进行监管。目前,全省有2000多个定点医院,3000多家定点药店,而每个医保中心只有六七名工作人员,由于人手不够,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避免“套保”事件的发生,医保中心还专门聘请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同时进行监督,以加强基金的管理工作。对于医保基金,医保中心内部每月都进行审核,而审计部门一直以来都对基金进行审核,到现在为止,云南“套保”现象只发生了三四起,当然不能排除存在小的违规现象。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在打击医院“骗保”方面在法律规定上还有缺失,我国刑法对医院骗保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翻遍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都无法找到对医院“骗保”行为如何定罪的专门规定,而对于骗取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的行为,国家早就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其用刑法予以规范。相比之下,国家法律对医院“骗保”而没有明确的刑法规定,这说明对该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
  对于集力医院在2007年收治病人期间,曾先后23次骗取医疗保险基金87195.28元,而当地主管部门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竟没有及时查处的问题,9月2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冯治良。冯治良表示,这至少说明目前医保的主管部门对医保基金的监管不到位。冯告诉记者,对“骗保”现象,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能根据医保中心在选择定点医院时所签订的合同,按照医保中心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约束。对此类案件,从法律角度上讲,出现“骗保”现象的医院应构成合同诈骗罪,对参与“骗保”的定点医院应处以罚金,而相关责任人则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冯治良认为,医保基金应公开透明,给广大群众以知情权,让广大群众对医报基金的流向、数额、如何管理等方面要予以知晓。而在法律上,我国刑法上对于医院骗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全国各地许多地方仅仅进行行政处罚就完事,而没有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说明对该类犯罪法律规定尚不明确。应尽快由国家立法部门进行专门司法解释,对该类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 记  者  管继方 秦奕彤    实习生  王  耀

附:玉溪市集力医院骗取医保基金被查处

 自7月起,玉溪市集力医院骗取医保基金被查处的事情在玉溪市内传得沸沸扬扬。7月28日,《玉溪日报》的一则新闻证实了这一传言。

  媒体曝光医院骗保

  7月28日,玉溪日报发布一则新闻称“近日,按群众举报,我市劳动执法监察部门查处了一起玉溪集力医院利用医患串通冒名住院、伪造住院资料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经查,玉溪集力医院在2007年收治病人期间,曾先后23次违规采取医患串通冒名住院、虚假住院、伪造住院资料等手段,以张庆芝等21人的名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87195.28元。根据这一严重违规事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对玉溪集力医院违规行为作出了处以骗取医保基金金额3倍罚款、扣回用统筹基金支付违规基金和预留5%的服务保证金、两年内取消申报医保定点医院资格的严厉处罚。”报纸上还提到:“同时,为严肃法纪、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管理长效监管机制,该局还组织召开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会,向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院、药店负责人作上述通报,并要求各定点医院、药店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与医保经办机构合力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条件,确保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相关部门拒绝采访

  看了报道后,记者致电到劳动监察支队。监察支队一位工作人员称:“采访可以,但需由你们报社向我们上级部门劳动局联系,劳动局同意了,我们才能接受采访。”7月31日,记者来到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办公室主任杨丽萍告诉记者:“此事能不能报道,要请示局长。”随后她与该局局长张玉江取得联系后表示:“不要报道了,以后有什么再说。”当记者要求该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时,她明确表示不予提供,如果真的想报道,可以抄当地媒体的报道。经记者解释后,她表示到下午再请示领导后再给答复能否报道与当地媒体报道的同样内容。当日下午5时30分左右,杨主任给记者打电话称,不能报道。这一回复,令人生疑,缘何该局对于此案讳莫如深,具体案情为何不能告知,医院如何串通患者骗保,骗取的资金流向何处……记者不明白,在新修订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规定“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的规定。在当前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行行政机关四项问责制度,要求各级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媒体采访要求,并欢迎媒体单位监督,可为何该单位却一再拒绝记者的采访要求呢?

  昨日,记者来到地处城郊的集力医院。和往常一样,并没有太多的病人来看病。一位护士告诉记者,“目前集力医院还在正常上下班,至于医保的事情,我们不知道,要问上面。”

  知情人揭医保骗术

  那么一些医院是如何骗取医保呢?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冒名住院、虚假住院、伪造住院资料”等手段,都是医院骗取医保的老把戏。

  “冒名住院很简单,就是我用别人医保卡来住院,不过事先是和医院打过招呼的。虚假住院就是弄一个子虚乌有的人来住院照样算医保。就是有病历,无病人。例如,医院内科存有A、B两名患者的病历,根据医保处的药费结算清单,这两名患者在住院期间花费都达到了2000多元。但你一查医院住院患者每日用药消耗表就知道,A、B两人的名字都不存在。”

  知情人透露:“还有更绝的,那就是伪造医生的处方。先鼓动一些参保人员交部分押金,然后将医保卡暂时存放在医院,医院将医保卡交给串通好的医保办负责人,由其伪造医生处方记账,甚至不开处方编造医保药品、诊疗项目记账。诈取出医保基金后,医保办提取30%至40%作为‘手续费’,然后将骗取的基金或药品,变换成婴儿游泳卡、奶粉、尿不湿等婴儿用品给持卡人。若持卡人同意,还可刷卡划拨高于实际消费的金额,多划金额按比例用现金返一部分给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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