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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城区江南东片暴力拆迁事件调查
作者:潘一  文章来源:中国南方法制网  点击数4349  更新时间:2008/12/8 11:07: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图四:华侨合法的住宅梅州城区江南东片暴力拆迁事件调查  
 相关部门:江南东片拆迁改造工程进展顺利

  据梅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丘林主任介绍,江南东片工程随着驻村工作组各项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开展,这一公益性民心工程得到广大拆迁户的大力支持。目前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至 5月 21日,已丈量房屋 652座,占应拆迁房屋的 55。 9%。目前累计已支付补偿一亿多元,调换安置房 356套。

  丘主任表示,至5月底,争取完成签订协议书达80%至8月底基本完成签订拆迁协议书任务.

  根据此次拆迁补偿政策, 5月 31日前签订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 100元, 9月 1日以后签订的则不再奖励。

  对拆迁户所说的在拆迁期间所发生的暴力事件他并不知情,这一切要等案件侦破以后才有定论。总之他们在这次大规模的拆迁工作中将会依法依规进行。

  专家说法:“强行拆迁是公权力的不规范行使,是对公民私权的严重侵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指出征地拆迁问题已上升到“关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居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是首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提出要从法律的高度对私人财产权利加以承认和保护,充分体现了党在理论上成熟和实践中的求实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则经典宪政寓言,强调的是社会对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尊重乃至敬畏。“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使私有财产权从一般民事权利上升到宪法权利,意义重大。

  周坷教授指出强行拆迁是公权力的不规范行使,是对公民私权的严重侵犯公民的一切私有财产均受法律保护。违法拆迁,其突出问题就是政府未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拆迁,在拆迁和安置措施不落实到位,和村民不能达到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滥用行政权力,甚至不惜动作国家机器及社会闲散人员,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这一系列行为不公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必将引发群众的 ,进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中国问题学专家胡星斗认为:这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市面貌的改变,拆迁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也成为一部分被拆迁户的噩梦。有的人被迫流落街头、河边居住,有的住户被停电停水,有的家庭连家具衣物一块儿被推土机填埋,有的全家住在危楼忍受拆迁的轰鸣声,有的人被非法关押,有的人只得长年 。野蛮拆迁在成全官员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政绩,让开发商挣到大钱的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的重要因素。他说这些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如果再积压下去,民怨鼎沸,很可能性形成新的社会问题。他认为,城市拆迁问题与‘三农’问题一样,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利益失衡的现象,而且都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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