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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靠封网友博客赚钱?封一次一千
作者:张晓斌  文章来源:中国民声网 总网  点击数1064  更新时间:2011/6/7 8:32:5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在网站博客上注册了一个名字,只不过转载一点网易、新浪的新闻,没几天就无缘无故的被封了账号,网友小赵最近就遇到了这么一件怪事。
                                                               
被封博客 
  记者与公关对话载图
  
 
                               记者与公关对话载图
    据网友小赵说,他五月27日在半岛博客(网址:
http://blog.bandao.cn/)上以“ytxxw”为名注册了一个账号,闲得无聊时就从网易、新浪、搜狐等网站上转载一些新闻充实一下博客内容,并没有转载什么违法的信息。5月30日,当小赵再次登录自己的博客时,却显示“您访问的博客不存在”,小赵随即拨打了半岛博客的客服电话。
小赵说,半岛博客的客服人员接到他电话后,并未对小赵解释理由,只是告诉小赵“有人让我们关的”,随即挂掉了电话。
    据小赵介绍,他曾经在半岛博客上注册了好几个名字,但令他感到惊异的是,每当他在博客的“个人资料”或者“公告”上填写含有“鱼台”字样的信息时,他的博客就会被封掉。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反映,通过“网络公关”可以封掉半岛博客上的用户账号,记者以请人封账号为由和“网络公关人员”进行了接触。据“网络公关人员”介绍,想删掉网友在半岛博客上的账号只需1000元人民币,一般上午将“封账号申请”提交半岛博客的编辑,下午即可“操作完毕”。“网络公关人员”还告诉记者,每封一个账号,半岛博客编辑可提成900元左右。
    网友小赵认为,半岛博客既然为大家免费提供了这个平台,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注册协议的规定,就不应该随意封掉他的账号,否则,就应该给他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而不是用“有人让我们关的”这种话来搪塞他。
    据了解,博客无端被封在许多网站屡见不鲜,造成的纠纷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热议。有法律专家表示,根据有形的法律条款,如《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网民注册博客,就已和网站构成合同关系,现在网站被封,网民理应获取一定赔偿。(记者 张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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