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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寻乌林业局涉嫌违规支付工程款起纠纷 6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和货款追讨难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法讯网作者:刘礼明 点击数:1923 更新时间:2008/6/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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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因寻乌林业局涉嫌违规支付工程款起纠纷 6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和货款追讨难〗的最新评论:

     发包单位违规付款,农民工、材料供应商叫苦连天,寻乌县一栋林业大楼还没有完工,发包方就终止了建设单位的建设合同,由此引发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商材料款60多万元的纠纷。5月22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投诉:血汗钱和材料款被拖欠

      农民工胡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2月,他和工友们在赣州市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国庆那里做工,工程项目是寻乌县林业局一栋林业大楼,主要做木工、基础泥工、内外墙粉刷等工程活。在那里工作了近两年,到2007年7月,大多数工程已经完工了。同年12月,该林业局换了局长,为此,这栋大楼也被该局终止了与赣州市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承建合同。这个合同被终止后,农民工工资、供应商材料款被拖欠60多万元。事后,他们了解到,终止林业大楼建设合同,是因为该局已经超付了工程款,合同被终止后,承包这栋大楼建设的项目经理刘国庆也“失踪”了,所欠的农民工工资以及供应商的材料款被林业局和汇丰建设工程公司推来推去。为此,他们到该县林业局、劳动局、建设局甚至县政府都反映过,但问题却一直没得到解决。

      林业局:只要经过双方认可的欠款会支付

      记者在寻乌县林业局找到了负责该栋大楼建设工作的纪检廖组长,他说,林业大楼的建设是赣州市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个项目经理刘国庆承包建设的。工程是对外公开招标的,建设单位作为甲方已不欠“汇丰”工程款。为此,记者问,林业局既然不欠“汇丰”的工程款,那为什么该公司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达60多万元,而社会上有传言说林业局已经超付了刘国庆的工程款?廖组长对记者表示,那是听说刘国庆身体不好,经常不在工地,既影响了工程进度,农民工又拿不到钱,为此,他们才直接把钱给了刘国庆的,他们已经支付给“汇丰”和刘国庆的工程款353万元,并有账可查,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终止合同的。现在,主要是刘国庆找不到,欠农民工多少工资、还欠多少材料款他们不清楚,也无法结算。最后他向记者表示,对于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只要有依据,通过劳动或者司法部门认定的,他们都会认账。

      施工单位:林业局涉嫌违规支付工程款

      赣州市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郭总经理对记者说,这个寻乌林业大楼的建设是由项目经理刘国庆负责,工程的前期还是按规范的财务制度进行的,有据可查的到账工程款140万元。但后来,发包方称直接把工程款给了刘国庆,他们不清楚。直到有农民工到相关部门投诉后,他们才得知此事。他们还和当地的劳动、建设部门与所有农民工班组长和材料供应商召集开了座谈会,对所有欠款也进行了登记。林业局终止合同是单方面办理结算和审计的,他们一直在等林业局派人来,把问题解决。如果该局确实支付了213万元给了刘国庆,那么,该局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因为承建合同是汇丰公司与林业局签的,按照合同规定林业局只能向汇丰公司支付工程款。

      建设局:已限制汇丰公司参与本县投标

      该县建设局分管建管工作的石光明书记表示,就林业大楼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一事,他们也到了林业局和赣州市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的确存在管理不善、合同违规、操作违规等问题。自从该公司在兴建林业大楼中出现拖欠问题后,该公司在寻乌县要求投标参加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的建设工作,已被他们拒之门外,这种没有诚信的建筑单位就不应该再承包工程。同时,他还表示,他们将要求赣州市建设局介入调查此事。

      劳动局:拖欠问题一定要得到解决

      随后,记者来到了寻乌县劳动局,该局林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业大楼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他们已经到该局进行过调查了解情况,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据他们了解,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刘国庆包揽下工程后,发现这里的农民工很难请,于是,他就擅自提高工资,后来,他发现,这样支付工资他就赚不到钱。这时,他就开始躲避农民工和材料供应商,到现在人还不知在哪。该林姓工作人员还对记者说,尽管他们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下发了整改通知,但他们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2008年春节前,县里多个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到场,根据国家颁发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已经对林业局作出处理意见,要求他们在年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他认为问题难以解决还存在深层次原因。但是,不管怎么样,拖欠问题终究要解决。

      □文/记者刘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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