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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移民款被滥用我举报了18年”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法讯网作者:鲍小东 点击数:11608 更新时间:2010/9/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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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渭南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移民款被滥用我举报了18年”〗的最新评论:

    “移民款被滥用我举报了18年”

    李万明

    南方都市报报道 渭南“书案”也让现任陕西省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走向舆论之尖。自1992年以来,李万明便开始举报移民局内部滥用、挪用移民款,侵占移民安置土地等问题,至今已举报了18年。举报材料由最初的4页纸,到现在已经是18.7万字的内容。寄出去的举报信也有780封。

    在谢朝平为撰写《大迁徙》来渭南调查时,李万明又为他提供了很多资料和证据。与此同时,伴随着李万明的是各种挤压和报复,他为此被有关部门关押了22天。

    在谢朝平被抓后,昨日,网站上也挂出了李万明关于《大迁徙》的公开信,信中对渭南文化部门没收《大迁徙》一事表示愤慨。

    昨日下午,李万明坐在南都记者对面,历数18载辛酸举报路。

    “我和谢朝平没有经济往来”

    南方都市报:你好,谢朝平为了写《大迁徙》这本书,来渭南6次,每次都见你吗?

    李万明:每次都见,因为自1985年成立渭南市移民办(2002年改为移民开发局)至今,我都在移民局工作,对移民情况很熟。

    南都:他除了采访你,还跟你有什么交往?你对他的人品有什么评价?

    李万明:除了采访,就在一起吃饭,再没有其他的交往,没有任何经济来往。每次吃饭都是他掏钱。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讲黄段子,而且他对贪污腐败问题也很憎恨,我们在这一点上有共同点。

    南都:你看过他写的《大迁徙》这本书吗?对这本书作何评价?

    李万明:看过,他送过我一本。对于他写的1985年以前的三门峡库区移民历史,我不了解,所以不能评价。但之后的内容,我是移民史的见证人之一,我觉得他写的很客观,没有夸张。

    南都:你对他写书提供了哪些帮助?

    李万明:我给他提供了十几万字的举报信,以及所有证据。

    “举报信到现在有18万字了”

    南都: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举报移民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李万明:1992年。当时我发现移民款乱用现象十分严重,被移民局借给物资局、公司、个体户等,所以在党组会上,我就跟当时的移民办主任程远提意见。但是随后他不但不纠正,不感谢我,还给我小鞋穿。比如职务上不给提拔,分房子分到的是差的楼层等等。之后,我就写了第一封举报信,写好后,第一个给程远本人看,当天下午就给市政府主管领导看,第二天我坐火车去西安,给陕西省移民办主任看。我这样做是搞“阳谋”,我不搞“阴谋”。

    其实,我这样做还是吓唬吓唬他(程远),看他能不能改正,如果改正就算了,结果过去半个月还不见改进,所以我就将举报信发给国务院办公厅,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南都:举报有什么结果吗?

    李万明:1996年4月,陕西省水利厅的一名监察干部和陕西省移民办的一位领导组成调查组进驻渭南市移民局。但是调查组调查了一个多月,对我反映的问题没有一个进行落实、查处、纠正,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001年年底,陕西省相关部门再一次派出调查组到渭南进行调查,其组长仍是1996年的那位组长,这次调查,我所举报的问题依然一项都未得到查处。

    南都:至今你共举报了18年?

    李万明:18年!举报材料最初只有4页纸,但是问题越来越多,所以举报信的内容不断增加,到现在已经是18.7万字的内容了。寄出去的举报信已经有780封了。

    南都:你举报了哪些问题?

    李万明:滥用、贪污移民款,侵占移民的安置土地等。

    “因为读报事件我被关了22天”

    南都:举报了这么多年,有哪些重大反响?

    李万明:一个是1996年,《工人日报》以《移民款不能乱用》为题,全文刊发我的一封举报信,举报信举报的是,渭南市移民办在10年的移民返迁安置中,对移民资金的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和问题。譬如先后向某物资部门免息借出400万元,到1996年仍欠74万元未还;向某中外合资企业非法入股300万元,同时下属某县移民部门也向该企业非法入股300万元,该企业因效益甚差,资不抵债,被迫宣告破产,致使入股资金的本、息及红利分文未收,遭受惨重损失;向某企业非法入股55万元,到1996年未收到任何本、息及红利;借给某私人60万元,此人做生意全部赔光;向本办机关下设的5个行政科室各借给10万元搞经济创收,并向本办机关经济开发公司投资和拆借70万元经营周转,其中一个科室因亏损,10万元无法收回。投资75万元在陕北子长县打油井,结果油井全部报废;下属一些县(市)移民部门投资搞经济创收,累计亏损数百万元,其中有一个县竟损失l88万元之巨;用移民资金给市领导无偿购置小轿车2辆;另外,还存在其他一些乱花经费、滥发钱物、铺张浪费、请客送礼等各类违纪行为。《工人日报》还派出记者丁国光进行调查,调查的情况属实,并以“调查附记”的形式刊发了。

    报道出来后,我买了一些报纸送给移民,几天后,在华阴市华西镇华西小学里,有100多个村民和200多个学生在读报纸,这被当地政府认定为非法集会。

    这让当时的市委市政府极为震怒,渭南市委在给陕西省委的汇报材料中,建议要对我依法惩处,最低给予劳动教养。因为我给移民提供了报纸。之后,我被关押了22天。

    这是让我感到很遗憾的一件事情,如果我有罪,可以把我关到监狱去,但是他们把我关到一个基地里,我老婆到移民局问了三次我的下落,但没人告诉她。在被关押期间,联防人员和我在一个房间,每晚睡觉时,联防人员睡的床铺要顶着房门。

    南都:你最后是怎么出来的?

    李万明:逃跑出来的。跑出来以后,我从一个老乡家借了400元钱,借了一件大衣和一顶鸭舌帽,把帽檐往下一压,大衣领子朝上一翻,把脸遮住,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到北京后,我找到《工人日报》,由该报的记者陪同,到中纪委相关部门递送了控诉信。负责人看信后,用电话通知陕西省纪委转告陕西省公安厅:一、对李万明同志不能有任何虐待行为;二、对李万明同志的反腐举报行为要给予保护;三、对李万明同志在移民问题上的调查处理必须实事求是,在无罪的情况下,尽快给予释放。所以我被无罪释放了。回到移民办。

    南都:还有哪些有影响的举报?

    李万明:再一个就是2006年的一个举报,当时举报的是2003年8月,渭河遭遇历史罕见的长时期暴雨,华阴市的高家村、罗西村等11个村庄被定为泄洪区。洪水过后,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将陕西省上报的灾区3474户村民外迁。按照国家、地方、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按照每户1.7万元的标准补助,中央补助共计5906万元。但直到2006年,村民仅获得50万元救灾款。

    这次举报,引来数十家媒体采访。谢朝平当时是《方圆》杂志社记者,他第一次来渭南,就是为这事来的。

    南都:这次媒体轰炸式报道起到了什么作用?

    李万明:后来,经过陕西省与中央协商,陕西省发改委于2007年发文,决定把剩余的5856万元灾后重建款全部转拨给华阴市水利部门用于该市境内4条南山支流的防洪工程。但是今年7月24日,其中之一的罗夫河的防洪工程发生了决口事件。

    南都:你举报了这么多年,移民局的领导受到影响吗?

    李万明:没有直接影响,问题最大的是过去的渭南市移民办主任程远,但他直到2000年才就地免职,原因是在“三讲”教育民主测评中两次不过关,按照当时的政策就地免职。

    南都:你的举报有积极作用吗?

    李万明:有。比如在我举报前,很多人跟移民局借钱,近十年来就不敢了。2002年10月,王民庆从渭南市农机局调任渭南市移民局局长前,就有很多人提前给他打招呼,要跟他借移民款。他上任以后,跟每个职工谈话,也跟我谈话,了解到我的情况,还看了我的举报信,之后,他就没敢借钱给他们。

    “我在移民办工作掌握一手材料”

    南都:你举报的这些事情有证据吗?是如何搜集的?

    李万明:1985年到1991年,我在移民办库区科,主要工作是内务,写材料,和统计移民安置人数等,因此掌握移民返库的真实数据。到移民返库结束时,我统计的数据是6.9万人,到1992年写《移民志》时,这个人数是7.3万人。当时的一把手看到这数据后很吃惊,要我不要往外说,因为中央是按照15万返库移民来发放安置经费、计划内重建物资,如钢材、水泥、柴油等,还按15万人分配土地。多出的全被部门瓜分了。

    1991年到1997年,我在移民办人事秘书科任综合秘书,也是写材料的,写工作总结等等,综合秘书还有个好处是可以跟主任、其他科室询问情况,所以能掌握很多一手资料。

    以后,我虽然在移民局工会任职,但还在移民局,可以看资料,可以跟同事了解情况,各县移民局也会跟我反映情况,还有移民也会提供很多情况。

    南都:你举报18年,除了刚才提到的被报复外,还遭受哪些不公正待遇?

    李万明:1996年,《工人日报》的报道之后,我被关押了22天,之后我逃出来了。回到单位后,不给我安排工作,不能参加很多会议,所以1997年到1999年,我回老家办厂。2000年又回到移民局。

    我回来后,同事告诉我,我不在的这三年,乱花移民款达到高峰,乱借、乱吃喝。

    但我回来后,连办公室都没有了,我的办公桌摆在一个职工的“厨房”里,因为她在那个房间里做饭。

    我在移民局工作了26年,仅在2006年受过一次提拔,从副主任科员提拔为主任科员。而我的副主任科员在2002年才得到,当时,国家政策规定,凡年龄达到50岁、工龄达到30年的科员,自动提升为副主任科员。

    南都:你家人怎么看待你的举报行为?

    李万明:1996年的时候,我妻子很反对我举报,我说,你如果不能接受我举报,你可以和我离婚,当时我说,如果孩子反对我举报,可以和我断绝关系。我当时是横下一条心。

    南都:后来呢?

    李万明:当然没有离婚,起初是家人出于对我的安全着想,但看到我这么坚持只好默认了。

    南都记者 鲍小东

    官方反馈

    警方称近日公布谢朝平被关案情

    南都讯记者鲍小东针对媒体对渭南“书案”的报道,渭南市公安局称,正在整理材料,不日或将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布相关情况。

    昨日,渭南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华惠民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6月份,该局接到群众举报,有“疑似非法出版物”流入渭南,因此没收了《大迁徙》,相关人员发现的明显问题是,杂志没有按照出版规定印制印刷企业的名称,因此展开认真调查,发现数量很大,就上报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并通过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鉴定,确认该杂志是非法出版物。

    至于作者谢朝平为何因“非法经营罪”被关押,华惠民称,公安部门正在调查。随后,南都记者前往渭南市公安局、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系采访事宜,上述部门答复称,正在整理材料,不日或将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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