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达芬奇事件是遭记者敲诈1200万?
作者:高昱 王姗…  文章来源:财新网  点击数3773  更新时间:2012/1/4 9:23:4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达芬奇向央视纪委举报遭敲诈 1200万打水漂

2011年7月10日,上海市工商部门多路出击,前往达芬奇位于上海的总公司、两家分公司、三个展示厅和两个仓库紧急检查,对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家具产品调查取证。

财新网 文高昱 王姗姗 龙周园 邓海 王晓庆

  300万元公关合同

  对方拿出一份准备好的300万元公关合同,分三次付清。黄志新明白那合同的条款跟价钱没的商量

  2011年7月10日播出的“达芬奇‘密码’”影响巨大,达芬奇家居深陷被动。手足无措之时,达芬奇的股东们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手段“讨公道”,他们更愿意相信“潜规则”。

  “我们是新加坡人,在中国做生意,不认识什么有权位的官员。”达芬奇家居董事黄志新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回忆,7月11日,经负责上海门店的小股东樊计超介绍,他们辗转找到一位名叫孙国军的北京某地产公司副总经理。

  “7月14日早上,孙国军给我打电话,说找到‘那帮人’了,让我赶紧过去。”黄志新说,“他告诉我,等会儿来的那帮人,你们什么都不用谈了,直接谈钱就行了,钱谈好了事情就摆平了。”

  当天中午,黄志新先是见到两男一女,又由他们带到昆仑饭店对面的平安国际金融中心,见到了某香港上市公司总裁崔斌。崔在多家国内媒体担任过高层职务,在京城媒体圈能量巨大。

  根据财新《新世纪》记者调查,崔斌与《每周质量报告》报道“达芬奇‘密码’”的暗访记者“李总”相识,两人曾于2011年6月一起参加了某企业组织的媒体赴美考察团。黄志新称,崔斌给他看了手机里一起旅游的照片。摆在黄面前的是一份准备好的300万元公关合同,要求分三次付清。他明白那合同的条款跟价钱“没的商量”。从当天下午两点见到崔斌,签完字后,崔派手下跟黄志新回公司盖章、拿第一期120万元的支票,“前后也就一个小时左右”。

  这份“公关顾问服务合作合同”,乙方为“传媒中国网(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其义务是“与各大主流媒体深度沟通,尽全力帮助甲方北京达芬奇家居有限公司化解媒体的舆论监督,逐步帮助甲方平息事件的负面影响”。乙方主要公关服务内容包括:关键公关策略;核心媒体沟通(央视广告部主要人士与相关栏目组核心人士的沟通);重点主流媒体专访(邀请中央级主流媒体与其他重点主流媒体,对甲方进行专访澄清);网络公关服务(面对铺天盖地的负面报道,乙方将提供网络公关服务,全力清除负面影响)。

  公关合同的乙方授权代表陈金芳,是传媒中国网常务副总裁;7月14日取走的支票和8月18日达芬奇家居打出的第二笔120万元,收款方均为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据查,这是一家注册于2002年7月的小型民营广告公司,同时也是传媒中国网的主办单位之一,两者在同一地点办公。崔斌本人与合同的乙方并无法律关系。

[1] [2] [3] [4]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