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金改的几大法律命题
作者:陈霄 高原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770  更新时间:2014/3/19 9:17:51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news
 
       专家:
       应提高现有失信犯罪量刑

       针对目前资本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的现状,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应及时修改刑法,把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以欺诈手段牟取不法利益的各种资本市场行为入刑定罪,并进一步提高现有失信犯罪的法定量刑幅度。
       他认为,对危害交易安全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不仅要考虑犯罪数额、受害者的人身与财产损失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市场诚信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
       刘俊海主张,对于失信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造成投资者损害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扩大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从事失信犯罪的资本。
       法治周末记者查阅了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的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的现状来看,对于通过欺诈从资本市场获利的行为,涉及得比较多的应当是刑法第160条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1条的提供虚假财会报表罪;第180条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以及第181条的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诈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这些罪名的刑期并不重,多数都是3至5年有期徒刑。
       记者同时了解到,如果将来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那么过去法律上规定的审批制、核准制都不再适用,这将导致刑法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罪的认定也将会发生相应变化。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毛立新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涉及金融犯罪比较迫切、呼声较高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即通常说的非法集资涉及的两个罪名,后者现行刑法规定的最高刑期是死刑,目前呼吁经济类犯罪不应当实行死刑。
 
金融改革号角已吹响

       5家民营银行试点,巨灾保险条例正在制定,金融监管或转型……一系列迹象表明,中国金融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
       财税金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改革尤其重要,也备受关注。
       在上周刚闭幕的两会上,共收到1018件与深化改革有关的提案,占今年提案总数的1/5,这其中涉及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有308件,超过该领域提案总数的1/3。
       那么,世人瞩目的金融改革将有怎样的走势?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