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靖江水污染事件追踪报道
是否移送至公安仍是个谜
法治周末记者 张贵志 发自江苏南京、靖江
6月6日,在江苏省靖江市水污染事件过去近一个月后,靖江市环保局向法治周末记者独家披露:发生在5月9日的水污染物实为“二甲基二硫醚”。6月3日,江苏省环保厅也对外公布,造成靖江水污染的原因,基本上可以认定是犯罪式排放、倾倒违废行为,但污染源至今仍是谜。
对于江苏省环保厅所称的“已将事件侦破工作移送至公安机关”,却遭到了公安部门的否定,“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消息。”靖江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对记者说。
对靖江市水污染事件,2014年5月28日,《法治周末》曾以《靖江:水质异常背后的异常》为题进行报道,报道引起了江苏省相关部门的重视。
犯罪式排污引起
今年5月9日上午,靖江市因饮用水源地水质异常停止供水,全市近70万人的生产、生活因此受影响,并引发了抢水潮。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因及时应对:第一时间启用备用水源,11日上午即恢复正常供水,也得以让这场水危机能平稳度过。但政府部门对污染源、污染物及调查结果迟迟不公布,也引来了人们的纷纷猜疑和一片质疑声。
就在此事件过去近一个月的6月3日,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程炜在江苏省环境状况发布会上称:今年5月,发生在靖江的水污染事件,现在基本可以认定(造成靖江水污染的原因)是犯罪式排放、倾倒违废行为,但究竟是不是企业所为,还是另有其人,尚不确认。
目前靖江水污染的具体污染源仍未查明,省环保厅称,地方政府是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有确定信息,会及时通报。
程炜还表示:靖江周边水系较复杂,河网密布,已将事件侦破工作移送至公安机关,并要求地方政府深入排查,调查还需要时间。
6月4日,靖江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江晓东主任则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将水污染事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任何消息。”
江晓东同时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得知此事已移送公安机关侦破的消息后,还特意询问过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对此事也是毫不知情。
泰州又发生水体及空气异味事件
6月6日,经法治周末记者与靖江市环保局反复沟通,该局终于同意向本报披露5月9日水体污染的监测结果。
靖江市环境监测站的陈站长告诉记者:“5月9日,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泰州市环保局当天就已检测出水体中的污染物是‘二甲基二硫醚’,但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又将水样送到省环保厅做了检测,经省环保厅检测确定,污染物就是‘二甲基二硫醚’。”
“二甲基二硫醚”,是一种无色油状化物,淡黄色透明液体或清澈透明液体,有与甲硫醇一样不快的臭气味,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主要用作工业溶剂、石油加氢脱硫用催化剂的预硫化剂、防积碳添加剂、活化剂和农药中间体、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乙烯裂解炉和炼油装置的结焦抑制剂等,也是甲基磺酰氯及甲基磺酸产品的主要原料。 “二甲基二硫醚”是一种易燃化物,对人的眼睛、呼吸道和皮肤均有刺激作用。与之接触时要戴适当的手套和护目镜或面具。
5月9日的靖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就有网民直指是周边的化工企业和上游的泰兴化工园区非法排污所为。泰兴化工园区即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
法治周末记者经调查发现,泰州其他县区和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确有不少生产和需求“二甲基二硫醚”化物的企业,而且基本上都是沿江而建。
5月14日,就在靖江全面恢复供水后的第4天,泰州的新通扬运河又发生严重的水体及空气异味事件,幸好此次污染事件的发生地不在饮用水源地,所以没引起停水恐慌。
5月22日,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关于新通扬运河水质异味事件的调查通告》中称:“2014年5月14日至15日,在新通扬运河江都宜陵闸至泰州引江河与新通扬运河交汇处发生一起水体及空气严重异味(类似于液化气残液气味)事件,对新通扬运河水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迅速查明污染源,确保水体安全,请知情者及时向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或直接指证肇事者的,将予以重奖10万元。”
此调查通告中虽只字未提对水体造成严重威胁的污染物为何物,但泰州滨江工业园区在5月27日官网上发布的《园区多部门联合开展化工企业检查》消息中指出,“二乙基二硫醚”是造成此次水体严重污染的祸凶。
泰州滨江工业园区在消息中称:“为配合做好新通扬运河二乙基二硫醚水污染事件原因调查,5月20日开始,园区环保、安监、公安等多部门联合,重点排查园区相关化工企业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及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截至目前未发现园区企业与该事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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