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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最“热搜”
作者:仇飞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615  更新时间:2014/3/12 12:04:46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保护信息个人安全最受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民网与360新闻合作推出《两会热搜榜》栏目,持续展示最受网民关注的代表委员、提案、新闻热词和转载榜。榜单显示,3月10日最受关注议案提案的榜首是“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信息安全”。
       郑杰建议,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和推进大数据战略的发展。具体地,要明确法律适用范围,机构和个人掌握个人信息的,无论是否从事营利性行为,均需要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明确对个人信息保管者的义务要求,包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要明确对收集、使用、保管个人信息规则的公示、告知义务等;明确有权查询个人信息的机构及其程序;明确法律责任,提高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成本。
       吕忠梅认为,当公民感受到危害的时候,他的个人信息已经经过了好几道手,意识到信息被泄露时,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查找源头相当困难。希望有一个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所有需要采集信息时都能显示,这样就能找到信息泄露的源头。
       吕忠梅谈到,分而散之、各管一摊的直接后果就造成了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的弱化。现在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层级不够,部门规章仅仅限定在部门业务范围之内,无法管理职责范围之外的东西。而且,在保护个人信息时,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之间如何协调对接,如何分配各自的权利义务,现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对此,吕忠梅建议,首先应明确个人信息作为个人隐私权的一部分应当受到保护;其次对于信息的采集、保存、保管、保密等明确规定;除此之外,还要规定政府部门如何监管、泄密者如何打击等。
       钟天华直言,应当构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四道“防火墙”:第一道“防火墙”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制度体系,推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尽快立法;第二道“防火墙”是个人信息服务行业的规范和监管;第三道“防火墙”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技术能力;第四道“防火墙”是全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则认为:“信息社会已经成为一个虚拟社会,跟实体社会一样,需要一个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谁有权采集,谁有权查看,谁有权使用,是监管部门要考虑的一个重大课题。我前期也跟腾讯等互联网运营商进行过深入交流,我们就出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的问题达成了很多共识。”
       杨震还表示,去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建议加快信息消费进程。
       吕忠梅向记者预测了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过程中会存在的难点和障碍,她告诉记者:“怎么实施监管,监管体制机制如何建立是难点;新技术不断出现,立法滞后,立法如何做到既具有超前性又具有可操作性也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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